本報記者 蘇浩 童海華 北京報道
葫蘆娃藥業(605199.SH)再次陷入信披違規風暴。
近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對葫蘆娃藥業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認定其2023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
針對公司目前整改情況以及經營管理管控問題,《中國經營報》記者聯系采訪葫蘆娃藥業,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日前,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葫蘆娃藥業方面,其證券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預計在清明節后會披露整改報告,最終以報告內容為準。
公開資料顯示,葫蘆娃藥業成立于2005年,于2020年7月登陸A股市場,公司主營兒童藥及中成藥研發生產,2020年登陸科創板,曾以“小兒肺熱咳喘顆粒”單品年銷售額破8億元成為行業黑馬。
公告顯示,海南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葫蘆娃藥業2023年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利潤等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海南證監局決定對葫蘆娃藥業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同時海南證監局要求葫蘆娃藥業于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葫蘆娃藥業方面在公告中回復,公司高度重視《決定書》中指出的相關問題,將嚴格按照海南證監局的監管要求,立即啟動自查,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盡快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值得一提的是,近幾年葫蘆娃藥業子公司因產品與生產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多次被監管層通報和要求整改。
2019年5月30日,葫蘆娃藥業分別被檢查出其獨一味軟膠囊存在20萬粒的工藝再驗證沒按文件規定如期進行的問題;其注射用頭孢孟多酯鈉存在產品年度質量回顧未對成品全檢無菌項進行匯總分析的問題;其注射用單磷酸阿糖腺苷存在品種產品質量回顧分析報告中出現了注射用果糖二磷酸鈉的偏差分析的問題,同時被要求整改。
2022年11月15日,國家藥監局網站發布關于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2年第55號),其中葫蘆娃藥業生產的維U顛茄鋁膠囊Ⅱ產品,存在不符合規定的問題,產品規格顯示為“每粒含氫氧化鋁140mg,維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mg,顛茄提取物10mg”,不符合規定的項目是顛茄提取物含量測定。
近年來,葫蘆娃藥業的營業收入雖呈現穩步增長趨勢,但扣非凈利潤卻未見明顯提升,這一現象或許與公司營銷驅動型的發展策略存在一定關聯。具體而言,公司在市場推廣方面的投入較大,而研發支出相對較少,這種“營銷優先”的經營模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盈利能力的進一步提升。
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3年,葫蘆娃藥業營業收入分別為13.54億元、15.15億元、19.05億元,扣非凈利潤分別為0.50億元、0.68億元、0.82億元。
同期,公司的銷售費用分別為5.46億元、5.84億元、6.38億元,其中,業務推廣費與廣告宣傳費合計分別為4.26億元、4.52億元、4.72億元,占比達到了七成以上;而公司研發費用分別為1億元、1.06億元、0.94億元。
這一現象也引發了監管機構的關注。2024年年中,上交所在對葫蘆娃藥業可轉債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中提出,葫蘆娃藥業銷售費用中業務推廣費占比較高,并要求公司解釋報告期內高額業務推廣費的支出原因及其合理性,同時說明其與業務規模的匹配性,以及是否符合行業慣例。
對此,葫蘆娃藥業回應稱,報告期內,公司加大了市場推廣力度,業務推廣費相應增加;與此同時,公司整體營業收入同步增長,兩者變化趨勢一致,符合匹配性。
(編輯:曹學平 審核:童海華 校對: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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