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生交通安全的話題
一直被大家所關注
特別要注意
未滿16周歲,不可騎行電動自行車
典型案例
2025年2月10日,未滿16周歲的孫某,騎行電動自行車在紅綠燈十字闖紅燈通過時,與正常行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孫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最終調查認定, 孫某 未滿十六周歲騎行 電動自行車,且不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會騎≠能騎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電動自行車出行
安全提示
騎行危險行為
騎行電動自行車安全事項
騎行一定要佩戴頭盔
電動車作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提醒大家:出行時,騎乘電動車人員需要佩戴安全頭盔。這不僅是安全常識,也是人人應該做到的安全習慣,正確戴頭盔可使受傷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頭盔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致命傷是不戴頭盔的1.5倍,同時錯誤的戴頭盔是無法起到安全防護效果,那么應該如何正確的佩戴頭盔呢?
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
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騎乘戴頭盔,安全又文明!
來源丨應急管理部宣傳教育中心
編輯丨季逸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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