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夜間10點多,一輛小米SU7在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行駛中遭遇車禍,撞上了旁邊的水泥護欄,車上有三名乘客,三人一同結伴去池州參加考試。
駕駛員羅某的母親發聲,羅某的母親表示羅某出發前告訴她,三人會乘坐高鐵前往池州,“她嘻嘻哈哈的跟我說,她們已經上高鐵了。”據羅某母親介紹,這輛小米su7為羅某男友購置。事故發生后,小米客服聯系到羅某男友稱他的su7發生事故。羅某男友又第一時間聯系了羅某的媽媽。
據羅某媽媽介紹,她曾與女兒駕駛這輛su7從深圳去武漢,1000公里的路程里,女兒多次告訴她智駕“方便、安全”,但是她告誡女兒,現在技術不完善,不能盲目相信,自己開才放心,“我說她以后一定會后悔;她還反駁我,說有各種的依據。”
有網友認為:“小米這個時候不能直接和家屬談,可以先承擔所有費用,沒有具體責任認定前,是無法正面談責任的。責任認定是交警的權利和責任。最好的辦法,就是充分披露事實和信息,找到事故原因,并基于事故原因處理后續事項,追究責任。”
4月1日,小米通報了小米SU7高速爆燃細節,細節中提到“據初步了解,事故發生前車輛處于NOA智能輔助駕駛狀態,以116km/h時速持續行駛。事發路段因施工修繕,用路障封閉自車道、改道至逆向車道。車輛檢測出障礙物后發出提醒并開始減速。隨后駕駛員接管車輛進入人駕狀態,持續減速并操控車輛轉向,隨后車輛與隔離帶水泥樁發生碰撞,碰撞前系統最后可以確認的時速約為97km/h。”
有網友分析道:“這起事故主要原因為道路施工方未按照規范擺放相關安全提示設施。目前施工方及路政已經被控制。當時車速116。小米(不單是小米其他品牌智駕也有相關條款)智駕條款中明確,光線以及各類不滿足智駕條件的情況下不建議開啟智駕。夜里光線不足且施工方沒有按規范放置安全提示設施。高速路116的時速。當近光燈照到障礙物系統分析出安全提示的時候也就是1秒左右的反應時間了。如果能按規范放置施工提示。或者開啟遠光。不進行人為干預也可能就自動避障了。有句話不合適但有時候大嘴說的也有一點道理,你不去接管有時候可能沒事兒。但你接管了操作不當可能就發生事故了。”
最后我想說,完全的自動駕駛未來應該會實現,但是目前市場上的智能駕駛都是輔助駕駛,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動駕駛,只能在一些特定場景下使用,并不具備普遍性。駕駛員在使用智能駕駛前需要認真學習相關知識,駕駛時也需要做好隨時接替智能駕駛的狀態,隨時接管車輛,處理一些系統無法處理的路況,這應該是一個共識。就算智能駕駛技術再發展,駕駛員也需要提高自己的駕駛技能,提高處理突發路況的能力,在關鍵時刻會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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