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宣布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售政策,明確“取得不動產權證即可上市交易”,同時推出公積金“全家桶”政策,將購房首付提取范圍擴大至購房人父母及子女。此舉旨在激活市場流動性、滿足居民置換需求,并為購房者提供更靈活的資金支持,但也有可能會帶來一些新的問題。
此前限售政策抑制了房產流動性,導致部分家庭因置換需求無法滿足而持房觀望。新政實施后,公積金政策通過家庭互助模式降低首付壓力,對于剛需以及有改善性需求的購房人來說,或許可以加快置換的進程。但取消限售也可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說:可能會引發市場短期波動、房產分割問題更加復雜等。
在“公積金”全家桶背景下,離婚案件中房產分割的復雜性可能會進一步凸顯,很多人都在好奇,在這種情況下,動用了6份公積金買的房,是不是離婚時更難分割了呢?其實不難,我們只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問題:
1.區分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
實際上,公積金也是錢,婚前的公積金為個人財產,婚后的公積金和工資一樣,算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房產為婚前全款購買并登記于一方名下,原則上屬個人財產。對于婚后共同購買的房產,在離婚分割時,雙方可協商選擇“一方持有、補償差價”或“出售分割”等方式進行分割。若協商未果,可以提起相關訴訟,法院可能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等做出判決。
2.區分贈與還是借貸。
用父母的公積金買房約等于父母出資或部分出資購房,但是在使用父母的公積金進行購房時,最好明確是贈與還是借貸,如果沒有明確,則有可能會被認定為贈與。如果父母只想贈與子女一人,最好簽訂相關的贈與協議,明確相關公積金只贈與孩子一人,與其配偶無關。家庭內部也可以通過書面協議明確資金性質,避免離婚時舉證困難。
3. 對于高凈值人群或復雜家庭結構,也可以適當采取簽署婚前協議、婚內協議等方式明確房產歸屬。
南京取消限售政策為市場注入活力,但法律風險亦如影隨形。在借用政策紅利的同時,我們也要有法律意識,守護好我們的財產安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