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至,
大家春游踏青出行增多,
火災風險也隨之增多,
近日,肇慶有多人
因引發山火被罰款、刑拘!
在此我們提倡大家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綠色出行。
燃燒雜物引發山火,刑拘!
3月25日,廣寧縣江屯鎮一山場發生山火警情。廣寧警方調查發現,是范某當天在山場附近違反禁火令燃燒雜物,不慎引燃周邊植被所致。
經審訊,范某(男,57歲)對其在山場附近違反禁火令燃燒雜物引發山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范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燃燒雜草引發山火,刑拘!
3月25日,廣寧縣南街街道獨江山發生一起森林火災。經廣寧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核查,馮某于當日,在山場附近違反禁火令,燃燒雜草,不慎引燃了周圍植被引發山火。
經審訊,馮某(女,59歲)對其違反禁火令燃燒雜草繼而引發山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馮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丟棄煙頭引發山火,刑拘!
3月23日,廣寧縣五和鎮一山場發生山火。廣寧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迅速到場偵查,當日鎖定并抓獲犯罪嫌疑人莫某。
經審訊,莫某(男,24歲)對其在山場吸煙后,隨意丟棄未熄滅的煙頭引燃山場雜物,繼而引發山火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莫某因違反禁火令并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祭掃引發山火,罰款3000元
3月23日,懷集縣崗坪鎮龐廟村村民莫某在龐廟村瓜燈山祭掃中,違規攜帶香燭、鞭炮、打火機等祭祀物品上山,不慎引發山火。
3月24日,涉事村民莫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抓獲。崗坪鎮綜合行政執法隊依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對其作出了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燃放鞭炮引發山火,刑拘!
3月22日,懷集縣幸福街道地名“天勝嶺”山場發生一起森林火災。經懷集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核查,陳某(28歲)于當日前往“天勝嶺”山場祭祖,期間違規燃放鞭炮,不慎引燃周圍植被,引發山火。
經審訊,陳某對其因拜祖失火燒山的經過供認不諱。目前,陳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焚燒雜草引發山火
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3月19日,懷集縣馬寧鎮某山場發生一場森林火災。懷集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經偵查走訪,當日鎖定并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蘇X強。
經審訊,蘇X強對其在上述山場焚燒雜草繼而引發山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蘇X強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清明將至,
請牢記這些防火安全知識~
來 源:肇慶消防 鼎湖發布 廣寧發布 懷集發布 平安懷集 中國消防救援 肇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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