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幫別人省點錢",22歲女孩小琳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轉賣閑置藥品的行為竟被判販毒。這起"網售剩藥案"二審擇期宣判的消息剛傳出,立刻沖上熱搜榜首。當合法剩藥與毒品界限模糊,當善意助人遭遇法律重錘,這場審判正在叩問整個社會的良知。
一、案件爭議焦點:主觀故意還是無心之失?
根據警方調查,小琳通過二手平臺出售的藥品中,確實含有國家規定管制的二類精神藥品。但辯方律師指出,這些藥品全部來自正規渠道,小琳在交易時明確標注了藥品名稱、生產日期和購買渠道,甚至主動提醒買家需要遵醫囑服用。與小琳有相似經歷的網友留言道:"家里老人去世后,冰箱里剩的降壓藥我都扔了,現在才知道可能犯法了?"
二、法律困境:空白地帶滋生灰色空間
我國《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未取得資質的個人不得從事藥品銷售活動。但現實生活中,大量閑置藥品因儲存不當、過期等問題被浪費,據估算每年損失超千億元。北京某三甲醫院藥劑科主任坦言:"我們鼓勵患者捐贈剩余藥品,但缺乏合法渠道,很多藥只能被丟棄。"這種供需矛盾催生了二手藥品交易,也埋下了法律風險。
三、社會呼聲:理性審判呼喚人性溫度
"法理之外還有人情",最高法曾強調司法審判要體現天理國法人情。與小琳案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某地藥販子通過快遞販賣管制藥品,因情節嚴重被判處無期徒刑。網友評論一針見血:"轉賣剩藥被判販毒,大量制毒販毒卻逍遙法外,這判決讓人心寒。"如何平衡法律的剛性與柔性,考驗著司法智慧。
這場審判引發的爭議,遠非簡單的罪與非罪之爭。當法律條文與現實需求產生劇烈碰撞,當個人善意可能觸碰法律紅線,我們更需要的是完善規則、填補空白,而不是簡單粗暴的一刀切。畢竟,法治社會的終極目標,從來都不是制造對立,而是守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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