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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是河南駐馬店人,他和女友是初戀,還是研究生同學。
畢業之后,他選擇了去廣東工作,而女友則是在南京,兩人開始了長達5年的異地戀。
為了維護這段感情,張先生竭盡所能。他給女友買了2萬多的ysl包包、蘋果手機、電腦等等,另外還有打車、外賣等日常花銷。
張先生把女友當做結婚對象,哪怕女方父母提出要在南京買房買車,他也毫不猶豫。他把70萬房子和8萬首付的錢轉給了女方,且都在女方名下。兩人已經辦了婚禮,也花了35萬,但是沒有領證。
可就在辦完婚禮后一個月,女方突然態度大變。
女方認為張先生條件不好,配不上自己,還把男方電話拉黑。
女方嫌棄男方的種種,包括工作學歷家世外表,而且婚禮她也很不滿意,張先生老家還是農村的。
張先生很無奈,花了將近200萬,卻得來這么一個結局,自己的錢還能要回來嗎?當他再去詢問女方時,她直接說去咨詢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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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不配就不應該接受對方的任何東西包括時間和感情投資。是她不配擁有這樣的待遇!
打著戀愛做幌子的騙婚目的。不配早點在干啥呢?收了男方那么多禮品,希望法律支持追回大額度的錢財。
讀了這么多年書,連最基本的品格都沒有,讓女方把錢都還給男方,徹徹底底算清楚,讓貪的人無縫可鉆。
呵呵!錢收的毫不猶豫,花得心安理得,真不要臉。
金錢買不了愛情 當一個女人不斷索取金錢的時候 你就要懷疑她的目的了。
女方不早說,直到婚禮后才說,涉嫌詐騙!
女方這種做法 看上去也不像家庭教育經濟很好的樣子 誰和誰門不當戶不對還不一定呢。
學歷怎么了?不是研究生同學嗎?兩個人學歷相同也不行?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家庭不配,之前狂要錢我估計就是想讓男方知難而退,哪知遇到個愣頭青。
還在談戀愛中喜歡要男人買東西的尤其是什么都愛要名牌的女人,不是富二代就別碰,情愿光著,適合過日子想和你一起過日子的女人只會讓你省錢別浪費。
難怪結婚的越來越少,套路太多,有兩百萬,自己一個人過不好嗎?
憑付款證據,女方還錢,無理由還錢!女方父母就不是啥好鳥…
上來就直接找律師,看來是早有準備。
以戀愛騙錢的。
所以說超能力消費是不會得到幸福的。
人傻錢多,沒結婚前何必花那么多。
談戀愛門當戶對很重要!
借錢談戀愛啊。
既然男孩不配你,當初為什么接受他的財物200多萬?將錢退還男孩天經地理!支持男孩訴求!
自愿贈與!自由戀愛!
既然一樣也沒看中為什么要收彩禮,這不是騙子是什么?嚴懲!
總是伸手要東西卻遲遲不結婚早早斷舍離。
拿戀愛做幌子騙錢,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不同意就別讓人花錢。
花了兩百萬最后既然是開了個玩笑!這個錢是數字嗎?看屏幕嘆了口氣!
看完女方說的什么所謂“門當戶對”跟本就是扯蛋,并不說不能不注意,相戀五年,難道是有人迫著她不了解清楚,而且交往期間凡是貴重物品和大金額的錢都收,明白著吃干抹凈之后遇到自己認為更好的,不過是隨便想以一個門不當戶不對的借口就把男方打發罷了,說女方是“女qs”明白也抬舉她們家了,唉,另一方面也只能怪男方愛得有太卑微了,用法律做武器吧,另外以后都要緊記帶眼識人了。
被耍的團團轉,人家只是把你當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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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張先生是把女友作為結婚對象的,而且對她毫無保留,所有的錢都花在女友和以后兩人共同的家上。可他女友不知道因為什么原因,突然翻臉,難道是認識了更有錢的真愛?如果一開始就不喜歡,那么就不要浪費別人的感情和時間,辦完婚禮才這么說,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張先生對自己沒有留后路,所有的錢都給了對方,但是這樣做真的對嗎?買包買手機之類的可以理解,但是房子和車子都要寫對方的名字,是真的想不通。愛得太卑微,最后也沒有什么好下場。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愛是會消失的,任何時候還是要先考慮下自己。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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