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個人私欲,譚某利用職務便利,篡改倉庫記錄本數據,轉移企業金庫內千足金75公斤,非法獲利2004萬余元。近日,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譚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5萬元。
自2012年開始,譚某在劉某的企業任職,因能力出眾,一路從學徒成長為業務廠長。2018年,譚某離開企業獨自闖蕩,可惜生意虧損。2020年9月,了解到譚某情況的劉某主動詢問其想不想回到企業繼續任職,并給出了比之前更豐厚的報酬,譚某答應了。
譚某是企業的老員工,又深得劉某信任,劉某便將金庫的鑰匙和密碼都交給他保管,讓他負責收發、金庫管理、生產調配、管理保險庫和收發賬戶。
譚某每天打開金庫后,將里面所有黃金搬到收發室,稱重記錄后通知各車間人員領取并加工。下班時,各車間把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交回收發室,譚某稱重核實記錄后,再放回金庫保管。
譚某還經常加班維修機器、盤點金庫。黃金加工雖有損耗,但收發記錄基本維持平衡。
2022年11月,企業業績持續向好,劉某決定加大投入,以備過年旺季銷售,卻突然發現工廠的出貨比例異常。譚某跟劉某解釋說,工廠的半成品這兩天比較多,兩天后就能加工為成品交給企業。出于信任,劉某并未多想。
第二天,譚某稱身體有些不適,向劉某請假要調養身體。過了幾天,劉某關心譚某的身體狀況準備聯系他時,卻發現已經聯系不上譚某了。
劉某想起反復涂改的記錄本,立即讓收發部盤賬,果然發現黃金重量對不上。于是,劉某報警。
經查,譚某自2020年9月重新擔任該企業業務廠長兼收發金庫管理崗位以來,通過涂改、虛報賬目,并以加班給客戶看樣品、機器維修等借口逃避企業安保人員的檢查,非法占有金庫內千足金原料,累計重量達75公斤。
原來,譚某自2019年生意失敗后涉足網絡賭博,越陷越深,資不抵債,為填補賭資窟窿,動了盜竊企業黃金的念頭。經審計,譚某銷售涉案黃金后非法獲利2004萬余元,其將贓款大部分用于網絡賭博,部分用于購置房產、車輛等消費支出。
2023年9月28日,譚某被警方抓獲歸案。2024年4月1日,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對譚某提起公訴。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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