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年輕的時候或許會為了愛情做小伏低,但是到了中年絕對不會,中年人已經不再相信愛情,他們只會把利益看得比較重,也只有利益會讓他們做小伏低。
人總得圖點什么?我們都要看清楚自己,不然人家小你二十幾歲跟你在一起是為了什么呢?還真當她愛你啊。
在《我的后半生》中,護士長連亦憐還是很有手段的,她先是用溫柔貼心的照顧贏得了沈教授的青睞,接著又征服了沈青和麗娜兩口子。沈青原本對父親找新歡意見大著呢,可是親眼瞧到老爺子的精神狀態好多了,他又能說什么呢?為了老人家身體好,他也得同意這門親事,隨他們去吧,尊重老年人自由戀愛的想法。
最大的反對者,就是沈黛了。
可是很快,沈黛也被護士長給降服了。
沒有辦法,人在身體最為脆弱的時候,精神上也是極其容易叛變的,尤其是當你蒙受了她的恩惠,你之前那么對她,人家不僅不生氣還對你以禮相待,你就會心中有愧。
沈黛突發疾病住院做了個小手術,連亦憐身為護士長,非常專業,為她忙前忙后,護士長的貼心和溫暖使得沈黛很不好意思,她還能攔著二老的婚事嗎?眼瞅著沈教授在護士長的照顧下身體一天天變得好起來,她也愿意相信她爸這次可能是真的遇到了對的人。
先前還替母親鳴不平,才不過一年,老頭子就有新歡了??墒侨怂懒?,活著的人總得想辦法活下去,人都是害怕孤獨的,雖然難以理解覺得寒心但最終都得接受現實,兩個人搭個伴總比一個人過會好一些吧。
如果護士長沒有所圖,他們的婚姻未必不是一段好的婚姻,但護士長怎么可能沒有企圖?
護士長,人稱“高干病房一枝花”,她有意無意出現在高干病房,是在為自己謀一個機會,像她這樣的想找個青年才俊絕對是不可能了,她深知自己的優勢在于會照顧人。住在高干病房的老人,雖然年紀大了,可都是有高額的退休金的,房子自然也會有好幾套。她要是被哪個住在高干病房的退休老人給看中了,那么她后半生也就有依靠了。
她自己想給兒子弄個房子太難了,也就只能想到了這個捷徑。
沈教授病了,她對沈教授照顧有加,而沈教授也在身體脆弱之時對她心生愛慕。可以理解沈教授的心理,對于他來說,連亦憐的出現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他暗淡無光的生活。老伴去世后,他一直沉浸在悲痛中走不出來,現在身邊突然出現一個人可以照顧他,這不就是他的救命稻草嗎?
他很珍視連亦憐,寫了藏頭詩,英雄救美,還當著大家的面表白。
他染黑了頭發,像個年輕人一樣好好談一場戀愛。
人老了,有高額的退休金,不為生活奔波,衣食無憂,這個時候能談個戀愛是最好了,生活就會很有意義,可以讓沈教授起死回生。
連亦憐很快就搬到了沈教授家里,她不像家里的女主人,倒像是一個貼身保姆。她做小伏低,彎腰給沈教授洗腳,提醒他按時吃藥,每天都起很早做早餐,還張羅一大桌子的飯請人吃飯,自從她搬過來,麗娜都不去對門了,因為沈教授有人照顧了。
這里也能看出沈教授為什么迫切需要尋找另一半?
一是生活上他需要人照顧;
二是精神上可以給到他些許慰藉,他也不用一個人睡覺,一個人面對孤獨了。
當沈黛同意了他們的婚事,沈教授就想著跟護士長趕緊把證領了,護士長看時機差不多了,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她想在沈教授房子的房本上加上她兒子的名字。這就有點過分了,沈教授的房子是跟他老伴的共同財產,加你的名字都不太可能,怎么還能加你兒子的名字呢?沈教授是人老了,但也不糊涂,也不會為了所謂的愛情執迷不悟。
當他們二人因為房子的事情產生爭執,兩個人的偽裝全都給撕下來了,護士長再也不愿做小伏低,枉我那么盡心盡力照顧你,不是愛我嗎?對我那么吝嗇。他們睡覺時也開始背靠背了,所謂的愛情也沒有那么單純了。
有話說,滿堂的兒女不及半路的夫妻。這句話我是不認同的,是不是自己人,一旦涉及到利益就會自見分曉。我們會把財產跟房子分給自己的兒女,可若是拱手給了外人,那是斷斷不允許的,這不是犯傻嗎?
02
寫到這,我想起身邊的一個真實的案例:
S先生75歲了,跟沈教授的年齡差不多大,他早已經退休了。前幾年疫情時,他老伴因為癌癥去世了。老伴去世大半年,S先生就經人介紹找了自己老伴生前的同事,也是一個護士長,50出頭,還不到退休的年紀。
兩人搭伙過日子,簡單請親戚朋友吃了個飯,也算是正式在一起了。但他們倆屬于同居的關系,并沒有領證。怎么可能領證呢?S先生名下的房產都有好多套,要是領證了,豈不是說不清?S先生的意思是我活著我的退休金你可以花,我可以養你,這完全沒問題,但是不要打我房產的主意。咱們倆也就生活這一段時間,往后的日子誰能說得準呢,人指不定哪天也就去世了,畢竟都已經75歲了,什么事都可能發生,離“死神”也更近一些。
跟護士長在一起,就相當于花重金請了個“貼身醫護”,自己要是遇到什么不測,也能第一時間救得回來。
這種方式也算是相對比較妥當吧,各取所需,把對方想要的都直接攤到明面上,可以花重金請“貼身醫護”,想成為兩口子覬覦財產是不行的,最好工資都按月領取,公平合理,也不要整的自己小氣,想找什么免費的保姆。不可能的,都已經到了這個年紀,沒有什么真正的愛情。財產的話不要想,若是想多了,兒女也會有意見。百年之后入土了也不會合葬,漫漫人生路,不過是牽手走一段時間,人死了,就當從來都沒認識過,各有各的歸宿。
現在應該有很多老人都是這種“搭伙過日子”的方式,老伴走了,自己按耐不住孤獨和寂寞,還會找一個比自己小的能照顧自己的,但就同居,不領證。老頭貪戀了人家的照顧,必然得付出金錢。
人都不傻,我們都過了為愛情犯渾的年紀了。
不會為愛情“做小伏低”,除非是「利益」。
今日話題:“黃昏戀”一般都不單純嗎?
作者:YIBAO,一手帶倆娃,一手寫文。社會議題、娛樂圈大小事、影視綜熱點評論、親子和婚姻情感我都在行,我還可以當情感咨詢師哦,要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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