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雯
香港的勞動人口參與率(Labou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 LFPR)顯著低于周邊經濟體,而且在過去30年持續下降;不參與就業的人口比例,在各年齡段均遠比其他經濟體高,成為香港勞工短缺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如何讓LFPR止跌甚至回升?除了推動零工經濟(gig economy),提供靈活就業;本篇探討另一思路:用金融來賦能基層自立。
用“微貸金融”賦能基層自立
中央近年提出做好五篇金融“大文章”,其中之一是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該概念由聯合國在2005年提出,旨在以可負擔的成本將金融服務擴展至傳統金融體系難以觸及的群體,如小微企業、農民和低收入者,從而消除貧困、實現社會公平。需指出,普惠金融并非慈善,而是強調商業可持續性,堅持政策扶持與市場化相結合。
事實上,通過普惠金融協助基層自立,有可能成為解決本港貧困、LFPR持續下跌等諸多社會問題的重要手段——這一思路來源于香港綠色產業有限合伙基金的幾位資深金融和法律專家。近期,他們找到我,探討能否參考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創辦的微貸金融模式,協助香港基層自力。他們曾五次親身前往孟加拉國考察,對該模式有深入認識。
尤努斯于1983在孟加拉國創辦了格萊珉銀行(Grameen Bank),發展出一種革命性的金融模式——向無法獲得傳統銀行服務的貧困人口提供小額貸款。與傳統慈善、福利模式不同,他主張向貧困人口提供教育和資本等工具,協助他們創業自力更生,擺找回尊嚴。在這種“社會和經濟自立”的理念下,格萊珉銀行的營運模式主要有五方面:
一,提供無需抵押的微型貸款(Microcredit),助貧困者“簡易創業”或改善就業條件。二,貸款主要針對貧困女性,賦能女性參與經濟活動,從而促進家庭、乃至整體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三,采用小組貸款模式,貸款人需組成小組并互相監督,共同對彼此的貸款負責,不僅降低了貸款違約風險,還促進了小區聯系與合作。四,對借款人進行財務和管理培訓,幫助他們管理資金和運營業務。五,保持較低的貸款利率,同時維持銀行營運的可持續性。
格萊珉成功助數百萬貧困家庭脫貧,尤其在提升女性的經濟自主權和社會地位方面,影響深遠。盡管初期資金壓力大,但格萊珉逐漸形成了穩定的貸款-還款機制,壞帳率很低,并能依賴貸款利息持續運行。而這種優先考慮人的尊嚴、相信并賦權貧者、可持續經濟增長的模式,持續激勵著無數為貧者探索出路的人。
成立“微貸創業計劃”的建議
格萊珉的理念和運營模式早已擴展到包括紐約在內的諸多城市,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在香港,微貸金融卻一直缺席。我們的福利體系模式單一,只一味“給予”,忽略了“賦能”;只注重“安全網”功能,未能發揮“階梯”作用。所以,盡管福利開支快速膨脹,但在扶助基層自立方面效果不彰。
在與香港綠色產業有限合伙基金的幾位專家腦震蕩后,我邀請了熟悉勞工和基層的林振升議員、狄志遠議員參與討論,得出一些初步的思路。我們認為,香港可參考格萊珉的理念和運營模式,設立一個“微貸創業計劃”,探索用微貸金融來賦能基層,提升香港的LFPR。該計劃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目標和性質?!拔①J創業計劃”旨在用微貸金融來賦能基層,協助其“微創業”,逐步自立,擺脫對社會福利的依賴。該計劃由一間非營利的社會企業來營運,并由政府及商界專家組成顧問團隊,指導計劃的運行。計劃為非營利,但對貸款收取適當利息,力求長遠能收支平衡。
運作模式。該計劃向低收入人士(可參考領取失業綜援的資格)提供小額、免抵押、免擔保、低息、生產用途的貸款。資金可用于創業或聯合創業(“搞小生意”),如開一間奶茶小攤、縫紉小店、美甲小窗、美食小攤等。貸款人在獲得款項之前需接受集中培訓,學習金融、會計、管理等基礎知識和技能(可利用職業培訓局及各種職業培訓計劃中的資源),并提交創業方案。計劃優先向女性貸款,并由若干借款人組成貸款小組,若干小組組成中心,大家互相監督也互相協助。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利率應盡可能低,但亦考慮資金成本和長期的營運費用攤分。
香港可大力發展基于平臺的零工經濟,匹配勞工短缺部門與閑置勞動力,提供靈活就業機會。事實上,國內外經驗顯示,很多基層人士通過在平臺上創業,成功脫貧,甚至實現向上的階層流動?!拔①J創業計劃”的成立,正好配合平臺/零工經濟的發展,為基層提供多元的“微創業”場景。
資金來源。目前,綜援制度下設有“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由政府委托社福機構,協助勞動年齡的失業健全綜援人士再就業。該計劃每年開支約為1.6億元,但每年通過計劃成功就業而脫離綜援網的卻只有寥寥數百人次(如2023年4月-12月合共388人次),平均每人每年的服務費用高達約40萬,比綜援金額還要高!我們認為,有關計劃極度低效,建議將這筆每年1.6億元的資金轉為“微貸創業計劃”的起始資金——也就是說,無需政府額外撥款。計劃同時接受各類資本參與及捐贈。
目前政府支出中有幾項相關聯的內容,如雇員再培訓計劃、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展翅青年就業計劃等。建議整體檢討類似計劃,整合或互相配合、資源共享。
另外,政府在2012年成立5億元的“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社創基金)。需指出,社創基金與本文倡議的“微貸創業計劃”有類似之處(推動基層就業),但社創基金并不是直接面對基層,而是鼓勵社會各界創立社企去聘用基層;而“微貸創業計劃”是通過微貸金融,直接賦能基層進行“微創業”。另外,營運“微貸創業計劃”的機構是社會企業,但基層貸款自己創立的小生意并非社會企業,其目標就是賺錢。所以,兩者不是一回事。
其他政策配合
不過,上述邏輯要成立,最關鍵在于基層市民要有興趣參與、有勇氣脫離福利體系。香港的公屋和福利體系一定程度上鼓勵了部分市民自我限制收入,甚至退出勞動市場,因為他們收入上升可能導致失去現有福利,有可能過得還不如依賴福利好。
有鑒于此,我們建議現有的公屋和福利體系給這類正居住公屋或領取福利的市民一個過渡期;若他們參與計劃后收入增加、積累起資產,在過渡期內不會減少福利和收回公屋;待其業務走上正軌后,才將他們推出福利和公屋體系。過渡期的安排,可讓市民放下包袱,探索逐漸脫離福利體系、實現自立的途徑。
此外,基層市民小本創業,涉及經營場地,房委會和公營機構旗下的空間應盡力提供協助;牌照和許可證等(如熟食小車的牌照)的申請亦非易事,亦需要有關部門從賦能基層的角度,而不是從便于政府管理、規避一切風險的思維來處理。
“微貸創業計劃”的建議,旨在拋磚引玉,為香港探索通過普惠金融來賦能基層自立、為他們找回尊嚴的有效渠道,并提升香港的LFPR,推動社會向上的階層流動。歡迎大家提出意見和建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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