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航局發布《民航數據管理辦法(試行)》《民航數據共享管理辦法(試行)》,旨在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字中國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民航局關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進一步深化民航改革的實施意見》,加強和規范民航數據管理,推動行業數據共享,激發數據價值,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
《民航數據管理辦法(試行)》共分為9章41條,包括總則、職責與分工、數據資源目錄、數據采集與治理、數據共享、數據應用、數據安全、監督保障和附則,通過規范民航數據管理總體機制,明確民航數據管理相關概念、職責分工、機制要求等,支撐民航數據高效、合規管理與使用。
《民航數據管理辦法(試行)》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落實國家數據政策導向,統一對民航數據管理相關重要概念的認識,通過明確民航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的定義與管理機制,探索符合民航三類數據特點和現實需求的管理方案;二是明確民航局、業務主管部門、民航地區管理局、企事業單位等各方的數據管理職責分工,建立統籌管理、分業務分區域落實的民航數據管理工作機制;三是規范民航數據管理重點機制與要求,針對數據質量參差不齊、多主體數據共享難度大、數據應用開發不足、數據安全挑戰大等現實問題,圍繞民航數據資源目錄、數據采集、數據共享、數據應用、數據安全等方面,對數據管理的思路、要求和機制予以規定;四是建立民航數據管理監督保障機制,對民航數據管理工作的監管重點、保障措施等作出規定,提升辦法實施的有效性。
《民航數據共享管理辦法(試行)》共分為7章31條,包括總則、共享類型、目錄管理、數據歸集、數據的獲取與使用、監督保障和附則,旨在建立行業數據共享工作機制,規范推進民航數據資源整合、共享、開放和創新應用,增強行業整體數據共享能力和數據應用能力,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
《民航數據共享管理辦法(試行)》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明確行業數據共享中數據提供方、數據使用方、數據管理方和數據平臺方等各主體角色及其職責,加強行業主管部門調控能力和引導作用,積極探索政府推動、市場驅動、多元主體廣泛參與的共享模式,建立數據共享工作機制;二是以統一目錄管理和數據共享采集任務清單為抓手,推進行業各領域、各單位數據共享;三是明確數據共享流程路徑,針對數據共享過程中目錄管理、數據歸集、數據獲取與使用等各個環節,落實具體操作流程和要求,提高數據共享的可執行性。
民航局發展計劃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兩部辦法將作為民航數據管理頂層規范性文件,與前期發布的“7+1”智慧民航數據治理系列規范等具體標準協調融貫,發揮體系化效應,不斷提升行業數據管理能力和數據應用能力。下一步,民航局將繼續完善數據管理相關制度建設,制定關鍵數據標準和數據目錄清單,搭建行業數據共享與服務平臺,暢通數據資源循環,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值,支撐行業高質量發展。(中國民航報 記者潘瑾瑜)
編輯|張 薇
校對|李季威
審核|韓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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