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是人們慎終追遠、緬懷先人的重要日子。在網絡時代,清明祭掃也產生了多種形式。電子墓園、網絡祭掃、AI復原逝者音容笑貌等方式,既滿足了不同人的需求,也引發了一些法律責任、科技倫理等方面的爭議。
AI復活有哪些技術路徑?
需要什么條件?
會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情感消費現新形態
AI復活技術寄托對逝者情感
著名音樂人包小柏中年喪女后,通過數字技術為逝去的女兒制作了可互動的數字形象,寄托思念。此事曾引發社會廣泛討論。如今,AI復活技術已從個案走向商業化應用,形成了獨特的情感消費市場。
近期,演員韓庚在綜藝中復原了已故岳父母的影像,引發觀眾情感共鳴。殯葬行業也捕捉到這一趨勢,推出AI數字人服務,試圖通過“復活”逝者開拓新商業模式。記者調查發現,AI復活服務在電商平臺上層出不窮。在某電商平臺上,制作逝者AI視頻的價格便宜的不到10元。
記者看到,電商平臺上,一款折后只要9.41元的AI復活產品已售出600份,好評率100%。
用戶345評論:“感恩師傅超凡技術為我制作了視頻,(令逝者)猶如重生在我面前,看著看著已淚如泉涌。”
另一位匿名用戶評價:“制作視頻采用超語種克隆語音,還原了老母親的聲音本色,好像天堂的媽媽站在自己面前對話一樣。”
看科技博主黃海峰向記者介紹了AI復活背后的核心技術
AI復活主要用到
語音合成、圖像生成和對話交互
三大技術
在語音合成方面,借助Tacotron等深度學習模型,剖析大量語音數據,提取特征并關聯文本信息,經訓練掌握文本到語音特征的映射,再由聲碼器轉化為音頻。
圖像生成以生成對抗網絡(GAN)為代表,生成器與判別器相互博弈,促使生成器產出逼真圖像,用于塑造人物外貌神態。
對話交互則依靠基于Transformer架構的語言模型,如GPT系列,在海量文本中學習語言結構和語義,依輸入問題生成回應。
黃海峰說,目前,AI復活在語音合成上可打造高度逼真自然的聲音,如能精準模仿名人音色、語調等,重現其朗讀、演講之聲;圖像生成可呈現逼真人物形象,涵蓋面部表情、服飾等細節,還能實現動態展示;對話交互能模擬特定人物語言風格對話,但在復雜邏輯和深度知識上尚存不足。
數字人構建門檻大幅降低
普通人難以實現“重生”
科大訊飛有聲平臺總經理郜靜文對記者介紹,技術進步使得數字人構建門檻大幅降低,最初至少需要30分鐘的視頻素材才能訓練口型和表情,現在30秒的素材就能完成數字人的建模。最新的視頻生成技術甚至能憑一張照片就讓數字人唱歌、說話并做出自然動作。
舊照片
AI合成的視頻截圖
雖然AI可以通過人格測試模擬基礎性格特征,但個體復雜的個性特質仍無法被完整還原。郜靜文認為,目前電商平臺的AI復活產品,是一種初級的生成式AI。能和生者進行對話,看上去和活著一樣,實際上可能采用的是用逝者的視頻去換臉,然后根據逝者資料給出一個人設,進行AI訓練,最后用數字人的形式呈現出來。
郜靜文分析了一位父親“復活”數字人女兒的案例,她說,父親腦子里對女兒有期望:健康、長發、經常旅游,有自己的工作和夢想等,這是父親對女兒的期望,只不過用數字人的形象將生者心中的人設或期待進行呈現。郜靜文說,真正的生成式AI復活需要視頻大模型支撐,通過海量個人數據進行專項訓練和持續優化,這對普通家庭而言存在巨大門檻。
“實現AI復活并非易事,需要諸多條件。”黃海峰補充說明了實現條件:需要目標人物大量的語音、圖像和文本數據作為基礎,配合高性能GPU集群的計算資源。合適的深度學習算法只是起點,還需要專業團隊進行針對性調優。
“現在銷售的數字人,只是把人的外在的東西給復刻出來了而已。”郜靜文說。
熱潮背后有隱憂
涉及復雜的倫理悖論和法律風險
當前AI復活技術引發的倫理爭議和法律風險正日益凸顯。一位不愿具名的AI行業人士向記者指出,這項技術既可能成為情感慰藉,也可能阻礙哀傷療愈過程,甚至阻礙生者走出哀傷,誘發逃避現實的心理傾向。更值得關注的是,技術對人性復雜性的簡化處理,可能導致數字形象喪失真實意義。
在隱私保護層面,對逝者的信息處置也面臨風險。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嘉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占領律師向記者解釋說,根據現行法律,逝者的肖像權、名譽權等權益由其近親屬繼承。即便是合法授權,復活后的數字人也不排除有可能出現有損逝者社會評價的內容,可能引發法律糾紛。
業內人士指出,構建數字人需要大量采集逝者外貌、聲音和經歷等個人數據,這類敏感信息的存儲、傳輸和使用都存在泄露風險。更棘手的是,用戶與數字人交互產生的行為數據,可能被不當利用,用于深度偽造、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對用戶和逝者的個人信息,AI軟件的經營者只能利用用戶提交的信息生成產品,但不能收集、保存、傳輸,也不能用作訓練大模型的數據。”趙占領提醒用戶,無論是委托別人制作視頻、數字人,或者是使用AI軟件生成,對個人信息都要明確約定使用范圍。對于經營者而言,任何超出約定范圍的數據處理行為,都必須取得用戶的二次明確授權。
“要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就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而且經過用戶的同意,并且按照雙方所約定的用途和目的去使用或者保管個人信息。”趙占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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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武曉莉
編輯/李曉雨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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