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是孩子們學習知識、茁壯成長的地方,互助友愛本是校園的主旋律,然而同學間因摩擦或誤會,可能產生一些糾紛。近日,河南省洛陽市嵩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校園瑣事引發的未成年人侵權糾紛案件,切實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原告小星(化名)和被告小陽(化名)均系職高在校學生,雙方在學校因瑣事起爭執,口角之爭演變為肢體撕扯,小星手部受傷,需住院治療。小星監護人認為該事件對小星造成較大身心傷害及經濟損失,經前期多方協商無果,將案涉小陽學生及其監護人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等相關費用。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考慮到該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為未成年人,青春期的孩子自尊心強,敏感沖動,若簡單判決可能會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為妥善化解矛盾,多次與雙方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溝通,決定以調解的方式處理此案。
調解階段,承辦法官了解到此事對雙方的學習生活已經帶來不利的影響,首先引導兩個孩子平復情緒,耐心傾聽雙方陳述事情的經過,在他們說出內心真實想法的同時溫和地指出雙方在處理矛盾時的不當之處。為徹底化解雙方家長的顧慮,法官在調解的過程中同步開展普法教育,促使家長們深刻認識到自身監護教育責任的重要性,引導他們從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理性地對待此次糾紛。
經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兩個孩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當場擁抱、握手言和,小陽監護人當場給付醫療費用給小星及其監護人,雙方對法官的調解工作表示認可和感謝。
此次調解不僅化解了雙方的矛盾,更重要的是為未成年人提供了一個反思錯誤、改正行為的機會,深刻認識到沖動行為的嚴重后果,學會用理性和法律手段解決問題。下一步,嵩縣法院將繼續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重視校園安全,用更加靈活、更加便捷、更加貼心的方式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關蘇靜)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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