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4月1日訊 通訊員皮曼婷“法官,我和老伴兒年紀大了,腿腳不便利,你們能不能到我們家里來開庭……”家住壺瓶山鎮大城灣村的覃老漢在開庭前夕給法官打去電話。
“可以,我們馬上安排。”接到電話的壺瓶山法庭庭長覃道敏爽快地說道。
近日,壺瓶山法庭驅車近3個小時,來到距離法庭50多公里外的大城灣村,巡回審理一起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2024年7月,覃某和老伴兒陳某騎三輪摩托車外出途中不慎翻車,事后,二人被送至石門縣中醫院住院,出院時下欠醫院醫藥費12000余元未結清。
考慮到兩名被告年近七十,且大城灣村距離法庭路途遙遠,交通不便,覃道敏在征求原告代理人的意見后,決定帶領法庭工作人員前往覃某家中開庭。
將法徽懸掛在長梯上,掛好橫幅,擺好桌椅……
“現在開庭。”一場大山深處的庭審正式開始。
“我們也知道欠醫院的錢肯定要還的,只是我們老兩口確實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錢。”覃某面露難色。
覃某和老伴兒常年居住在大山深處,平時靠做點農活維持生計,日子過得捉襟見肘。但對于欠下的醫藥費,老兩口沒有異議。
考慮到覃某的實際困難,覃道敏與原告代理人商量,希望對方能寬限二人一段時間,原告方欣然應允。
被告在文書上簽字確認
“把‘你來’變成‘我去’,才能更好地服務大山里的群眾。”結束了一天的巡回之旅,覃道敏心滿意足地合上了案卷。
下一步,石門法院將繼續秉持“如我在訴”理念,探索“家門口的司法服務”等便民利民舉措,努力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服務中感受到暖心、穩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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