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院二審的“訂婚強奸案”大家在網上討論很多了,我就不單起話題討論了。
我把這四天以來我在各個平臺高點贊(單個點贊全網均超過500以上)的評論集中形成合集,表達我個人的意見。
網友的發問都非常精彩,我的回答也是竭盡所能。
推出集萃文檔,我希望理性、平和地看待這個案件,期待案件判決達成各方意見的平衡,體現現代司法的文明、力量、質量和遠見。
運籌帷幄高山s3:大同強奸案,根本就沒有性發生,和性同意與否沒有關系,更沒有強奸之說。是檢察院和法官給的莫須有的罪名。
回答:
性不同意,有性愛的故意,哪怕沒有性行為,也是強奸。
正大光明葡萄Vv:按你的說法腦子里想一下都是犯罪了?這是要把男性往死里弄啊。
回答:
你這走極端了。這個案子最大的物證是首先這個女子是處女,處女膜沒有破。其次她身上有傷,第一點對男方有利,第二點對女方有利,身上有傷,如果不是他自己弄出來的,是雙方經過肉體糾纏弄出來的,至少是強奸未遂或者猥褻,這2點是跑不掉的,現在判他強奸成立,這個本身是硬扣,這個帽子不存在。
咸雞蛋炒雞蛋:問你簡單的問題。你女朋友情緒失控。在家里縱火,你攔還是不攔,你攔,怎么攔?阻攔過程中發生肢體接觸。你強力制止了她,后來她身上有傷,說你強奸,這也可以說你強奸未遂啊
回答:
你提的這個場景還是能夠講的清楚的,為什么縱火?他一旦開始有縱火,他有縱火的場景,比方說他去找煤油,找火柴開始燒成煙,有被熏黑的東西,這個證據對男方是有利的呀,而且縱火的拉扯他總歸不會拉扯性性器官吧,它里面就是有比較多的痕跡,在那邊可以指向縱火這個場景,法官跟檢察院都是能判別的。
回答2:
我過來就是提醒大家不要走極端,不要被輿論控制,要有自己的腦子客觀來分析整個事情,那么對自己將來男女關系的平衡是有幫助,現在不能搞兩性極端,搞兩性極端對大家都沒有好處,對國運也沒有好處。
回答3:
今天既然講了,我就再多說兩句,男女對立問題是個國運問題,大家都不生育了,彼此才起不戀愛了。當然這個都是個人選擇,但是如果群體性煽動這種族群對立,就要想一想這里面有沒有人在渾水摸魚,趁火打劫,現在處于一個民族國家都很關鍵的時期,我希望大家能夠明辨是非。
食促寢時皇:表達交配意愿不等于強行交配,就算交配未隨罪名成立,這也夠一審法官罔顧事實亂判的強奸罪喝一壺的。
回答:
他當年既然判這個罪一定是考慮到后果的,所以這里面有著人為操縱的痕跡,很明顯這點是要承認的。但是他不巧妙的地方他應該更加顧及事實,而不是在事實出來以前就判下這個罪,所以這里面存在著重大的疏漏。
食促寢時皇:管哪行就吃哪行,不是疏漏是產業鏈的利益問題,比如老板一定會保護為公司帶來豐厚利潤的員工,否則隊伍就散了。專業的人不能說一定不能犯錯,但罔顧事實犯低級錯誤就事出反常了,可能就是別有用心了。
回答:
他這個錯誤做到人人都看出來了,這就戲法玩不下去了。
回答2:
不少人糾結法院該維護法律尊嚴、被告人利益,還是司法系統權威。但實際上,這三者本就一體。司法機關并非天然就被民眾信任,其權威也不是靠索要得來。只有真正做到維護法律尊嚴、保障百姓權益,才能贏得民眾發自內心的信任。
食促寢時皇:不但要以理服人,還得以德服人,合法理卻違背道德也不能服眾,所以立法就要嚴謹,多與傳統的公序良俗相結合,而不能一味迎合西方,接了鬼失掉民心。
回答:
非常認同你這個觀點。目前女權的盛行對女子保護的這個法律權益的加深,就是迎合西方法學的建制派在國內不懂國情搞出來的事情,綿延幾十年,錯誤百出,令人遺憾。后面中國社會為此付出代價還要更大。
回答2:
把核心點出來了:問題不是彩禮,而是雙方的標準能否達成一致。過去沒那么多矛盾,是因為所有人默認一套規則,雙標者一旦曝光,自然千夫所指;
而現在,不同標準出來,本來是有了更多選擇的好事,卻有了鉆空子的人,要權利的時候奉行A規則“我有這權利”,要義務的時候奉行B規則“我沒有那義務”,雙標者中善于洗腦的,還把歪理傳播出去。
既然講不明白道理,兩個人一開始就不要談到結婚論嫁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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