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第三回寫到,黛玉的母親賈敏病逝后,賈母憐她年幼無人照顧,親自派了男女船只來接。
黛玉本不忍離開父親,但林如海說自己年將半百,再無續室之意,且公務繁忙,無暇顧及黛玉。黛玉年小,上無親母教養,下無姊妹兄弟扶持,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減去林父顧盼之憂。
所以黛玉縱然不舍,也只得灑淚拜別,隨了奶娘及榮府幾個老婦人登舟而去。賈雨村受林如海相托,也一路相送上京。
且說黛玉到來,進了賈府,見到了外祖母、舅媽和各位姐妹,自是免不了一番傾訴。而后也親去拜見了兩位舅舅,雖然沒有見到,但是禮數上是沒有紕漏的。
晚飯過后,寶玉自廟里還愿回來,寶黛兩人終于相見了。
黛玉初見寶玉是怎生模樣呢?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曉之花,鬢若刀裁,眉如墨畫,面如桃瓣,目若秋波。雖怒時而若笑,即瞋視而有情。項上金螭瓔珞,又有一根五色絲絳,系著一塊美玉。
黛玉一見,便吃一大驚,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見過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不愧是三生石上舊精魂,一見面便是似曾相識之感。
而寶玉第一眼見到黛玉,又是什么樣的感覺呢?
兩彎似蹙非蹙罥煙眉,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態生兩靨之愁,嬌襲一身之病。淚光點點,嬌喘微微。閑靜時如嬌花照水,行動處似弱柳扶風。心較比干多一竅,病如西子勝三分。
寶玉看罷,因笑道:“這個妹妹我曾見過的。”賈母笑道:“可又是胡說,你又何曾見過他?”寶玉笑道:“雖然未曾見過他,然我看著面善,心里就算是舊相識,今日只作遠別重逢,亦未為不可。”
果然是遠別重逢的故人,今生再見,依然是熟悉之感。
兩人見了禮,寶玉問到讀什么書,又問起名字,黛玉都一一作答了。
寶玉又道:“妹妹尊名是那兩個字?”黛玉便說了名。寶玉又問表字。
黛玉道:“無字。”寶玉笑道:“我送妹妹一妙字,莫若‘顰顰’二字極妙。”
探春便問出處,又說寶玉是杜撰。有無出處,是不是杜撰,這個先不研究,我們今天只來看看他倆這個對話蘊含著什么深意。
看起來好像是很普通的問答,然而深思一下,卻發現這里面的含義可大了。
不過這中間,作者是賣了一個小關子的,腦筋還得轉動一下,才能發現作者的小心思。
不知各位是否注意到,《禮記·曲禮上》中有這樣一句話:
“男女異長,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許嫁,笄而字。”
什么意思?字面翻譯過來就是說:男女分別按長幼排行,男子到了二十歲的時候,要為他舉行冠禮,并為他取字。但在父親面前凡兄弟都互相稱名,在君王面前凡臣僚也都互相稱名。女子許嫁后,要為她舉行加笄禮,并為她取字。
這可以看作是古代舉行的成人禮。男子二十歲行冠禮,標志著他已長大為可以承擔責任的男子漢。
及笄禮通常在女子十五歲時舉行,若她尚在待嫁未許人,這一天家長也會替她把頭發盤結起來,加上簪子,改變少女的發式。女子行了笄禮后,表示從此結束少女時代,可以嫁人了。
還記得嗎?書中薛寶釵十五歲生日時,鳳姐就提到過這是及笄的歲數。所以也就不難理解賈母為什么要大費周章的出資為寶釵辦生日宴了。——明顯就是在提醒薛家,寶姑娘十五歲了,可以嫁人了。待嫁的女孩子一直住在親戚家肯定不合適,賈母就是借此告訴薛家,她們該離開賈府回自己的家去了。
這個我在其他文章多次說過,不再累贅。在此說回寶玉黛玉之間的對話。
他們的這個對話和這個《禮記》之言有關系嗎?當然有,關系可大了。
女子許嫁,笄而字。
請問女子許嫁后,由誰來為她取字?答案是:要么族中長輩,要么夫家。
這下明白了吧。
黛玉父母早逝,族中亦無其他長輩,否則也不會留林家的姑娘一直在賈府了。
既然已無族中長輩為她取字,那么只能是夫家來取了。
夫家是誰,正是賈府賈寶玉。
有人會說,黛玉初近賈府不是才六歲嗎,怎么許嫁,又哪來的夫家?
這便是作者慣用的春秋筆法了。
這一番對話,既暗示了黛玉進府,林家早已和賈府約定好黛玉的生活和婚姻安排;也暗示了寶玉黛玉日后一定會訂婚。
什么時候訂婚,便是黛玉十五歲及笄之年。訂婚之后,寶玉為她取字。
至于初見即送她“顰顰”二字,只是將故事情節前置的一種寫作手法罷了。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真真假假,也難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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