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時間來不及了,闖個紅燈”
“他一定要讓我的,撞不到”
“兩邊都沒車,趕緊沖”
總有一些人
無視交通信號燈的存在
不顧紅燈指示肆意穿行
今天
我們來看一起
涉及闖紅燈的交通事故案例
3月17日15時15分許,高某駕駛小型汽車由東向西行駛至榆次區龍湖大街與魏榆路交叉口路段時與由南向北駕駛小型新能源汽車的羅某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根據以上情況,高某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之規定。高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羅某在此事故中無責任。
交警提醒
生命只有一次
切勿心存僥幸
請各位交通參與者們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