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提出」
勞動者接受調崗一個月后,能否以未經協商一致為由反悔?
「法律解答」
否定觀點:用人單位存在單方調崗的行為,且調崗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并沒有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是勞動者未提出異議亦未反對,并且實際履行調崗后的工作。事后,勞動者以未經協商一致為由再行主張權利,恐難以支持。
肯定觀點:即便勞動者配合了用人單位的調崗行為,但是接受調崗前至調崗后,始終與公司進行溝通并持有反對態度,盡快的啟動救濟措施,勞動者遲滯一個月之后主張權利,不能當然視為接受用人單位單方調崗的安排,屬于盡到善意履行合同的行為,勞動者以未經協商一致為由再行主張權利,應予以支持。
綜上可見,遇到此等情況無論裁審機構持有哪種觀點,在進行個案審查時對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均有嚴格的要求。
對用人單位而言,要證明單方調崗具有合理性、合法性,符合生產經營需要或合同規章制度約定,同時還要看勞動者在履行過程中是否提出過異議。對勞動者而言,則要積極提出異議,并盡快的啟動救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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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語
作者:王之焰,律師
上海國獅律師事務所
法律、工商管理雙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就職,從事審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實踐經驗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話題下優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實務操作經驗,在上海市律協發表過多篇專業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聞、北京商報等權威媒體采訪。處理勞動爭議、執行案件以及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執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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