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居民孫某某報警,稱有人通過微信冒充其朋友梁某某,以“索要債務”為由騙取人民幣7900余元。
接警后,臨河公安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反詐中心迅速展開調查,通過研判涉案微信賬號及資金流向,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為孫某某的前夫杭某某。經縝密偵查,3月26日,辦案民警在磴口縣將杭某某成功抓獲。
經查,杭某某與孫某某離異后因經濟拮據,便動起了歪念頭,其利用孫某某曾向朋友梁某某借款7900余元未還的債務關系,通過新辦理的手機號注冊微信賬號,偽造梁某某的頭像及昵稱,冒充債主身份添加孫某某為好友,以“急需還款”為由步步誘導,騙取孫某某向其轉賬。
杭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冒用他人身份實施詐騙,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涉嫌詐騙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杭某某被臨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對陌生賬號添加請求
涉及債務或金錢交易的信息
應通過電話、視頻
或當面核實身份
避免財產損失
來源:臨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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