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原本9500元可以解決的問題,最后不得不花了2萬元來解決。
根據四川觀察的報道,四名大學生為了拍出心儀的照片,踩在一輛汽車的引擎蓋上拍攝,結果導致引擎蓋凹陷,車主去維修花了9509元,然后請帽子叔叔查監控,找到了這四名大學生。
看完視頻,其實這4名大學生在通話中是非常謹慎的,并不認可車主的說法,擔心車主存在訛詐,四名大學生也承認了自己的所為,只不過希望權威的帽子叔叔來定損,并且走法律程序來處理。
車主一聽自己的好心被當成驢肝肺了,也怒了,不愿接受調解,結果帽子叔叔那邊給定了故意毀壞財物罪,金額超過5000元,屬于犯罪了。最后是在帽子叔叔的斡旋下,四個學生認清了自己的錯誤,車主也接受了調解,四個學生賠償2萬元。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據媒體報道,近日,安徽4名大學生為拍攝照片,擅自踩踏一輛停在路邊的越野車車頂,造成車輛嚴重變形,定損金額達9505元。車主報警后,雙方和解失敗,車主表示將追究法律責任,堅持讓涉事學生“留案底”。
據監控顯示,3月22日下午,4名大學生在安徽無為市附近游玩時,發現一輛黃色吉普車,為拍攝“天空很藍”的照片,輪流踩踏車頂及引擎蓋,導致覆蓋件變形。車主返回后發現車輛受損,調取監控后報警。
經4S店定損,維修費用合計9505元(含噴漆及工時費)。警方介入后建議雙方和解,但大學生對賠償金額提出異議,要求重新鑒定,并稱“只是輕輕踩了一下,并非故意損壞”。
車主表示,原本愿意和解,但大學生的態度激怒了他。其中一名學生稱“我們不是任人欺負的學生”,車主認為其缺乏悔意,決定不再接受調解,堅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最后,還是在叔叔的斡旋下,此事得以解決。
- 針對此事,網友們迅速圍觀,議論紛紛。
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看法和觀點:
為什么要踩別人的車呢?大學生了,不是小孩子。
這四個大學生還有平臺一大堆評論的都是法盲,一直在扯他們只是拍照,并非故意的,所以只是民事糾紛而非刑案,有討價還價的權利。他們不知道法律上故意的定義,除了意志要素還有明知要素,除了直接故意還有間接故意(放任結果發生)。車主肯給他們報個價,已經是大恩大德,圣人附體了。結果不知道珍惜,竟然同恩人吵起來。還好最后還是和解了。可以這么說,這四人把這位車主照片擺在家里供奉起來都不過分。
給他們給個教訓吧,不要輕放,否則,他們不會長記性。
既然是成年人,就必須為自己無知的行為買單,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家住農村,小時候爸媽就教育不是自己的東西別伸手,果樹掛果的季節從別家果樹旁路過要低頭。二十多歲的大學生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支持車主走司法程序。
損失達5000元以上就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限度了。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一起追究。維護自己的權益。
- 這起事件的發生,確實讓人費解。四個成年人輪流站在人家車輛引擎蓋上拍照,本身就容易引發變形損壞,這是基本常識。
作為車主而言,只是按4s店報出的維修價格進行修復處理,就完事了。然而,幾名學生咄咄逼人的態度,甚至認為是訛詐,讓車主表示巨大的不滿。整個過程,車主本身就是受害者,他的車輛遭遇無辜損壞,照價賠償,天經地義。
關鍵是,事發后還有疑似學生家長發帖的態度,更是讓人費解,顯然,學生們態度的背后,似乎也有家長的影子。
當然,最終這件事還是和解了。其實,本來完全可以非常低調地處理,甚至不可能在網上發酵。然而,認錯的態度,引發了這起輿論事件。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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