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晚,創意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創意信息,代碼:300366)發布《關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據相關公告,創意信息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股民可依法索賠。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1月30日,創意信息發布《創意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主要內容如下:創意信息于2023年12月收到成都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財產保全告知書》及《民事裁定書》,因合同糾紛,公司向國寧睿能綠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國寧睿能”)、天津國寧睿能有限公司提起了訴訟和財產保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訴訟法院已受理,尚未開庭審理。根據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和《財產保全告知書》,同意對國寧睿能五個銀行賬戶進行凍結,限額為325,702,500 元,但實際凍結的資金總額僅為19,879.89元。結合國寧睿能財產保全情況,在征求律師團隊專業意見后,為保障公司權益,2024年1月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于2024年1月29日收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送達的《受案回執》,目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相關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公司出于謹慎性原則對特定項目之應收賬款全額計提壞賬,減少利潤約32,490.25萬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間買入創意信息股票,并在2024年1月30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首次買入該股票之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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