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0日晚,珠海匯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匯金科技,證券代碼:300561)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廣東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據警示函,匯金科技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公告顯示,廣東證監局查明,匯金科技存在以下違規行為:2025 年1月24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業績預告》,披露公司凈利潤為虧損1,450 萬元至1,980 萬元,未披露營業收入情況。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預計2024年度營業收入為8,925萬元至9,420萬元,凈利潤為虧損1,720萬元至2,220萬元,同時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在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披露的《2024 年度業績預告》未預計2024 年度收入低于一億元且虧損的情形,未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公告,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間買入匯金科技股票,并在2025年3月28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5年1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