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建立健全覆蓋企業生產到設備拆除全流程的環境風險管理治理體系不可或缺。
▲ 據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通報,確定污染源為位于郴州市蘇仙區的某水泥生產企業。圖/央視新聞截圖
新京報社論
據央視新聞報道,近日,“湖南耒水跨市斷面大河灘地表水鉈濃度異?!币皇乱l關注,據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通報,經核實,確定污染源為位于郴州市蘇仙區的某水泥生產企業。主要原因為該企業近日拆除舊生產線的窯爐時,窯爐內含鉈灰塵被雨水沖刷后,經雨水排放口流入外環境水體導致。
耒水為湘江最大支流,河水受到鉈污染,會不會威脅沿線群眾飲用水安全,成為公眾關心的問題。從通報情況看,在湖南省及郴州、衡陽兩市協同發力、及時處置后,污染原因已經查明,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沿線供水安全未受影響。
“沿線供水安全未受影響”令人欣慰,及時鎖定造成鉈濃度超標的企業也讓人寬心。但從通報內容看,這一事件仍需引起多方反思和警覺。
事后看,從污染源到污染過程都在很多人意料之外:首先,污染源不是礦山開采、金屬冶煉等涉鉈企業,而是水泥廠;其次,污染不是該企業工業廢水直接排放,而是固廢在雨水沖刷后通過雨水排放口進入水體所致;還有,污染不是該企業生產時導致,而是生產線改造時出現的。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王盛才就說道,“我覺得有三個意想不到,(第一是)肇事企業是水泥廠,第二是雨水口,第三是企業拆除現場?!?br/>
這三個“意想不到”,對地方生態保護與污染防治不無啟示:環境風險管理要有系統思維,就防治避免鉈污染來說,在那些重點地區,不能僅僅聚焦于涉鉈企業本身,也不能僅局限于企業廢水排污口的監管,更不能只關注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而要構建全方位的防控體系。
這不是無的放矢:禍患積于忽微,“忽微”未必出現在常見領域或多發地帶,也可能出現在被遺忘的角落。
有參與過涉事公司環評的專業人士就提到,“一般來說,水泥廠窯爐灰不屬于危險廢物,也未列入危廢名單管理?!?br/>
可涉事企業所在地郴州畢竟是“有色金屬之鄉”,當地水泥企業生產中所用原料里鉈元素含量往往也相對較高。2020年,湘江干流有多個水源地鉈超標,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指出,湘江流域有色金屬產業歷史悠久,重金屬污染治理任重道遠。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曾在2021年通報稱,湖南省涉鉈企業多,涉鉈尾礦庫、廢棄礦山多,多次發生鉈污染事件。
這意味著,非涉鉈企業的水泥廠仍有可能在原料采購環節就“滲入”了包括鉈在內的重金屬。在此情形下,當地水泥廠的窯爐灰還適不適合按一般廢渣處理,需要打個問號。
涉事公司負責人說,水泥行業歷史上還沒有發生過鉈元素雨水匯集后超標的情況,“這也是我感覺很意外、很罕見的事情”。但考慮到鉈毒性較強,生態環境部2022年在明確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時還將鉈作為重點防控對象,這方面的環境風險管理必須堅持“最壞預設”。要知道,就算只有1%的發生幾率,風險發生后就是100%。
從監管層面看,此事暴露出的問題也是一個提醒:重金屬污染防治要根據污染的變化機理、產業的上下關聯,建立系統性和整體性思維,既要盯緊涉鉈企業,也要盯住那些沒直接涉鉈但鉈有可能“混”入的企業;既要盯緊排污口,也要盯住那些雨水排放口;既要盯緊企業生產過程中的排放行為,也要盯住企業關停、拆遷、改造等非生產狀況帶來的環境風險。
說到底,水泥廠因拆除導致鉈污染看似意外,實則暴露了某些死角和盲區——如原料供應鏈隱含的污染風險傳導,如非涉鉈企業的廢渣灰土被雨水沖刷后的隱患擴散,這些風險和隱患顯然需要得到重視。
就此看,要讓環境風險管理不再有“意外”,在總結此次事件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盡快建立健全覆蓋企業生產到設備拆除全流程的治理體系不可或缺。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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