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至
掃墓祭祖活動增多
極易引發森林火災事故
稍有不慎或將受到法律嚴懲
近期,肇慶又有多人
因引發山火被罰款、刑拘!
燃燒雜物引發山火,刑拘!
3月25日,廣寧縣江屯鎮一山場發生山火警情。廣寧警方調查發現,是范某當天在山場附近違反禁火令燃燒雜物,不慎引燃周邊植被所致。
經審訊,范某(男,57歲)對其在山場附近違反禁火令燃燒雜物引發山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范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燃燒雜草引發山火,刑拘!
3月25日,廣寧縣南街街道獨江山發生一起森林火災。經廣寧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核查,馮某于當日,在山場附近違反禁火令,燃燒雜草,不慎引燃了周圍植被引發山火。
經審訊,馮某(女,59歲)對其違反禁火令燃燒雜草繼而引發山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馮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丟棄煙頭引發山火,刑拘!
3月23日,廣寧縣五和鎮一山場發生山火。廣寧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迅速到場偵查,當日鎖定并抓獲犯罪嫌疑人莫某。
經審訊,莫某(男,24歲)對其在山場吸煙后,隨意丟棄未熄滅的煙頭引燃山場雜物,繼而引發山火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莫某因違反禁火令并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祭掃引發山火,罰款3000元
3月23日,懷集縣崗坪鎮龐廟村村民莫某在龐廟村瓜燈山祭掃中,違規攜帶香燭、鞭炮、打火機等祭祀物品上山,不慎引發山火。
3月24日,涉事村民莫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抓獲。崗坪鎮綜合行政執法隊依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對其作出了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燃放鞭炮引發山火,刑拘!
3月22日,懷集縣幸福街道地名“天勝嶺”山場發生一起森林火災。經懷集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核查,陳某(28歲)于當日前往“天勝嶺”山場祭祖,期間違規燃放鞭炮,不慎引燃周圍植被,引發山火。
經審訊,陳某對其因拜祖失火燒山的經過供認不諱。目前,陳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焚燒雜草引發山火,
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3月19日,懷集縣馬寧鎮某山場發生一場森林火災。懷集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經偵查走訪,當日鎖定并抓獲了犯罪嫌疑人蘇X強。
經審訊,蘇X強對其在上述山場焚燒雜草繼而引發山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蘇X強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清明將至,謹記消防安全
牢記防火安全知識
文明祭祀
戶外祭祀注意事項
01
忌“亂吸煙”
切記,上山祭掃時請勿吸煙,更不要隨意亂扔煙頭。祭掃時要注意看管好兒童,教育兒童不要在祭掃時隨意玩火;教育兒童不要自行燃放煙花爆竹。
02
忌“留火源”
在掃墓祭拜結束后,仔細檢查四周有無未熄滅的火源,及時清理未燃盡的香燭、鞭炮、煙頭和灰燼,并進行現場守護,要確認余火完全熄滅后才離開。
03
忌“方寸亂”
在掃墓時,如發現火災請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在消防人員未趕到時請盡快遠離火災現場。有條件的盡可能移走易燃物品并向周圍群眾發出示警,盡量減少火災損失。
04
忌“亂停車”
自行駕車前往墓地掃墓時,莫將車輛停放在消防車道上,保證消防車道的暢通,爭取更多的救援時間!
05
忌“涉地險”
嚴禁在小區內的草坪上、高壓線下、汽車旁及工地、工棚附近焚香燒紙。
嚴禁在燃氣管道旁進行明火祭祀活動,防止因沼氣泄漏或引燃沼氣而發生爆燃。
遇到森林火災逃生方法
01
保護口鼻、小心濃煙
如果有條件的,最好用沾濕的毛巾捂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話把身上衣服浸濕,這樣就多了一層保護。(如果可以逃跑,請馬上逃到安全區域。)
02
逆風而逃,注意風向
逃生時應盡可能逆風向,切不可順風向。遭遇森林火災時要密切注意風向變化。根據大火蔓延方向判斷逃生方向是否正確。
03
優先水源、空曠之地
向附近水源或空曠陸地奔跑。當煙塵襲來時,用濕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若躲避不及時,應選擇周圍無可燃物的平地臥倒。(不能選擇低洼地或坑洞地帶,因為低洼地和坑、洞地帶容易沉積灰塵。)
04
快速下山,切勿上山
如被大火圍困在半山腰,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因為通常火勢向上蔓延。
安全小貼示
清明期間
請勿在家中、樓道、電梯等地
燒紙焚香
防止灰燼飄落引發火災
來源:鼎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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