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強|文
當公職人員違法的時候,他們為何總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
這類事件并不鮮見。
3月29日,山西一網友發視頻稱,他被威脅了。起因是他在開車時與另一輛車發生了一點小摩擦,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也僅僅是誰先誰后的小事。
好巧不巧,這位網友的朋友發現有人將此事發在朋友圈并發布多條辱罵信息。
不久,這位網友發現,他的社交賬號也出現了同樣辱罵他的私信、評論。
而罵他的人恰好就是開車時與其發生摩擦的另一方女司機。
當晚7時左右,他前往轄區派出所報警,結果女方在派出所放言“我是司法局的”。
該名網友表示,“亮明身份,辱罵我,還問我們家是哪的,家里做什么的,這是威脅我嗎?”
而當派出所民警希望女司機就辱罵行為向男子道歉時,這名女司機拒絕道歉,并聲稱讓他去起訴吧。
更讓人氣憤的是,這名女司機在離開派出所時依然對這名男子持續辱罵,直到民警前來勸阻才停止。
即使到第二天,該女子依然對男子私信辱罵。
(高平司法局工作人員朋友圈截圖)
罵得很臟,一些話已經遠超我們日常吵架飆臟話的層面,我估計如果原封不動發出來可能都會觸發敏感詞。
諸如:“是的啊,我是局里頭的,我司法局的怎么了?”“你一個外地人靠在網上乞討,要飯吃。”“我遇事不怕事啊。”
原以為這位女司機是想吹個牛逼,用司法局公職人員的身份嚇唬人,沒想到,人家這是赤裸裸的炫耀。
3月30日凌晨,山西高平市司法局發布情況說明,該名罵人的女司機確實是該局工作人員。
好一個囂張的司法局公職人員。
這是平時跋扈到何種地步才能做出如此惡心之事而臉不紅心不跳呢?
先來看看這位女司機可能觸犯到法律吧,首先就是行政處罰,即治安管理相關法條,公然辱罵他人,罰款,拘留,情節嚴重就是5日以上,如此輿情,情節嚴重肯定是跑不了了;其次刑事,這里涉及的大概率是侮辱罪,公然、辱罵、針對特定人,情節嚴重,前三個要件毫無疑問足夠了,就看是否情節嚴重,這里唯一可能觸發就是多次。
這些都是基本常識,不過我想聊聊為什么公職人員會對這些常識性法律置若罔聞呢?
我們看看山西高平司法局是怎么回復的:
兩人駕駛的車輛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男子在派出所報案后,他們的工作人員到場。因派出所需要錄入個人信息,女車主便報出了單位信息,“她沒有和男方說,我是司法局的。”
“視頻我們一直在跟蹤,一直和網上這個人溝通。我們對涉事工作人員也進行批評了,隨后我們會進一步處理。”
“已經要求工作人員道歉了。其實就是一個很小的事,沒有撞上,但雙方都不是很……”
從最初山西高平司法局接受媒體采訪透露出來的這些信息可以看出,他們試圖通過一些文字游戲來規避“女司機在派出所報單位有威脅成分”。
我極其不認可這種和稀泥式的狡辯,諸如此類小糾紛,派出所在調解階段基本上不會要求錄入單位信息,而作為公職人員恐怕更為避之不及,這種主動報官名的,把身份掛嘴邊的,只有一種心理,一個是裝逼,一個就是威脅。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就是,他們并沒有把這件事當回事,“其實就是一件很小的事”,“對涉事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已經要求工作人員道歉了”。
言外之意,就這么點小事,批評了,道歉了,你還想怎么樣?他們似乎從來不覺得自己是在做一件違法甚至犯罪的事,這還是司法局,一個常年和法律打交道的部門。
我想,他們確實是有底氣的,當司法局的工作人員口口聲聲說聯系不到當事人的時候,目前,該名男子發布的視頻已不可見。
這倒是很符合一些地方行政機關公職人員的一貫作風,耍官威,一副封建時代官爺的架子絕不能丟,一旦這些人在體制內有了一點小權力,一股飛黃騰達的優越感便油然而生,恐有不彰顯一下他的身份就是對祖上青煙的大不敬。
還記得河南魯山那個對記者的采訪喊出“監督你媽,滾!”的官員嗎?還記得北京天通苑社區干部飄著臟話稱,“這XX是慣的,哪天XXX,“找個黑地兒、警察局,拘他三天。”,“他的軟肋其實是他兒子。”的官員嗎?
他們都還好好的呢。
目前,山西高平司法局這位罵人的女公職人員已停職處理,在最新的通報中,當地官方表示公安已介入調查,他們將依法依規處理。這個表態是OK的,關鍵有多少人相信你們會做出處理呢?
我想問一句:“這樣的公職人員還應該在你們的隊伍里嗎?”當然這是一句廢話,你們的回答大概率就是:“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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