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田思
編輯 |蔣波
因在證券市場觸目驚心地系統性違法違規,東旭系和其創始人李兆廷終于等來了監管部門的重罰。
華夏能源網(公眾號hxny3060)獲悉,3月28日,河北證監局、深圳證監局發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擬對東旭光電、東旭藍天及其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等43名責任主體合計罰款17億元,并對李兆廷等19名主要責任人采取五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日,東旭藍天連續第11日發布了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截至當日,公司已經連續19個交易日股票收盤價低于1元。如果下一個交易日仍低于1元,公司將被強行退市。
李兆廷曾貴為石家莊前首富,利用一手打造的東旭系三家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瘋狂地財務造假、欺詐發行,兩家上市公司因被掏空而走向退市。此次監管部門開出的17億天價罰單,對在證券行業明目張膽違法違規者是重要警示。
“東旭系”涉四大證券違法行為
告知書顯示,東旭集團、李兆廷、東旭藍天、東旭光電主要涉及以下四大證券違法行為。
一是欺詐發行。2017年東旭光電通過過虛構業務等方式進行財務造假騙取股票發行核準,違法募資75.65億元;2018年東旭集團以數據造假手段,騙取發行核準,存在欺詐發行債券募資35億元。
二是財務造假。2015-2019年,東旭集團虛增收入478.25億元、利潤130.01億元,虛增貨幣資金最高達447.9億元;東旭光電虛增收入167.6億元、虛增利潤56.27億元。兩項合計,虛增收入645.85億、虛增利潤186.28億元。
三是資金占用與信披違規。截至調查日,東旭集團及相關主體非經營性占用東旭光電、東旭藍天貨幣資金,截至目前披露的尚未歸還金額合計169.59億元。
四是未按期披露年報。作為上市公司,東旭光電和東旭藍天均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報。
針對上述證券違法行為,河北、深圳證監局分別對東旭光電(已退市)、東旭藍天及其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等43名責任主體進行處罰。
李兆廷及東旭集團作為組織、指使方,被罰較重。僅李兆廷一人就被處以5.8854億元罰款,東旭集團也被處以5.8324億元罰款,并責令改正。僅此兩筆罰款就達11.7億元。東旭集團其他12名高管及相關責任人罰款金額最高1500萬元,最少的也達125萬。
已退市的東旭光電也被處以3.9億元罰款,12名責任人則被處以最高540萬、最低30萬元的罰款。東旭藍天則被處以1200萬元罰款,對13名責任人處以25萬元-350萬元的罰款。
五名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人員全部為東旭集團高管,包括時任董事長李兆廷、時任董事郭軒,時任副總裁李泉年,時任副總裁、財務部部長謝國忠,時任副總裁、資金部部長王根敏。時任東旭集團總裁、副總裁、東旭藍天財務總監等8人則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另有來自東旭光電和東旭藍天的6名責任人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東旭系資本版圖完全崩塌
華夏能源網注意到,東旭藍天在同日還發布公司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司可能被退市的原因有二:
一是截至3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盤價格已經連續19個交易日均低于1元;
二是在3月7日,公司因非經營性資金占用75.27億元未能完成清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公司在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截至3月28日,公司仍未有償還的實質性方案及明確時間表。
值得一提的是,東旭藍天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完全是李兆廷一手所為。
東旭集團成立于1997年,實際控制人李兆廷通過控股三家上市公司——東旭光電、東旭藍天、嘉麟杰(SZ:002486),構建了涵蓋新能源、光電顯示、環保等業務的“資本帝國”,資產規模高達2000多億元。2019年,李兆廷還以235億元身家成為“石家莊首富”。
然而,隨著2019年東旭集團329億元的業績巨虧和貨幣資金驟減,這一架構逐漸成為為東旭集團“掏空”上市公司的工具。
東旭集團以為東旭藍天及子公司提供資金結算、資金管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等金融服務為名義,行資金侵占之實。截至2025年3月,東旭光電和東旭藍天被占用資金分別占兩家公司凈資產的45.64%和70.23%。東旭集團又通過三家上市公司以債權、定增等方式合計從資本市場融資超244億元。此外三家上市公司股權也被東旭集團大比例質押。
一系列違規操作之下,東旭光電、東旭藍天均連續6年歸母凈利潤虧損,東旭光電在債券違約危機后,因股票面值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1元已于2024年9月20日終止上市。東旭藍天也處于退市的邊緣,最終退市基本是定局。
東旭系上市公司目前唯有嘉麟杰碩果僅存,會不會有隱藏的雷目前尚不清楚。3月28日,嘉麟杰收盤價已跌至2.02元,市值進一步縮水至16.73億元,東旭系的資本版圖崩塌的所剩無幾。
據證監會消息,關于相關中介機構違法執業行為正在同步調查中。河北、深圳證監局將繼續督促東旭光電、東旭藍天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依法追回被東旭集團及相關主體非法占用的資金。對于相關違法行為可能涉及的證券犯罪問題線索,也將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前不久證監會表示,對于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將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堅決出清此類“害群之馬”,讓造假者付出慘痛代價。
東旭系的崩塌不僅暴露了集團化公司治理的深層漏洞,也為資本市場“嚴監管”提供了典型案例——退市制度絕非違法者的“逃生通道”,而是市場出清與投資者保護的底線、防線。對東旭系的巨額罰單不代表此事的完結,立體化追責仍將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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