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創作者Jack)
巴勒斯坦青年不畏強權,拿著磚頭石塊對抗沖擊以色列軍隊的畫片,可以說是陪伴我的成長幾十年。
年輕時,這畫面看多了,心里就有了疑問:他們為什么不拿一把槍打完就跑?或者直接扔個手榴彈過去,而非要用石頭?按理說,那種混亂無序的社會狀況,要搞到這些輕武器并不難。即便他們自己搞不到,只要他們愿意,也會有大把人愿意向他們提供,比如杰哈德、真主黨……之類。而他們卻幾十年如一日一直使用石頭,從未聽說他們使用過真正的武器。
這疑問在心里面很多年,一直當作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問題放著,也不會去細究。幾十年下來,我也從一個連“約旦河西岸”是個什么概念都不清楚的毛頭小伙,成長為一個對中東地區歷史人文政治變遷有一定了解的油膩大叔。
直到10.27事件發生,以軍大規模進攻加沙,那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畫片又大量地出現。
但這次出現的情形卻多少讓我感到有點意外。
這回可不是以色列偷雞摸狗的土地蠶食行為啊,而是一次高調的、公開的、正兒八經的軍事進攻行動!“軍事進攻”是個什么概念?就是遇到任何武力的、暴力的阻擾是會開火的!都這樣了,巴勒斯坦青年為什么還敢近在咫尺用石頭去砸進攻行動中的軍車?而詭異的是,以色列士兵也確實沒有向他們開火。
也就是說,巴勒斯坦青年提前就知道了以軍士兵不會開火。
他們為什么能提前知道?唯一的解釋就是經驗。如果他們砸的是手榴彈,以軍士兵不開火是不可能的。而只要他們不使用正規的武器,以軍士兵就不會開火。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子,有可能雙方都形成默契了。
心里有意無意留下來幾十年的疑問,迎刃而解!
但新問題又來了。按照聯合國一些官員的說法,以軍在軍事行動中屠殺了數萬巴勒斯坦平民,里面甚至大部分是婦女兒童!手無寸鐵的婦女兒童固然是平民,那些砸石頭的青年一樣是。如果以軍士兵會對平民開槍,首當其沖的,一定會是那些用暴力行為阻擾軍事進攻的青年人。真是那樣的話,那些“石頭砸軍車”的畫面根本就不會出現。
如此說來,以邏輯學的排中律來推斷,“砸軍車”的畫面以及“屠殺平民”的說法,不可同真,必有一假。
那個不知真假的“砸軍車”畫面已經陪伴了我們幾十年。而在自媒體橫行,手機錄影無處不在的今天,都屠殺數萬人了,我竟然沒看到過任何一個時間、地點、人物身份、事件背景等能夠清晰確定的“屠殺”視頻。敢問這幾率是否基本為零?每每與人討論起這事情,我都會懇求對方,馬上搜索轉發一個內容清晰確定的相關視頻給我。可惜從來沒人能發哪怕一個半個視頻過來!
我心中有了自己的答案。
雖然“獨立思考”并不是個小命題,但我們作為尋常百姓,也無需對自己要求那么高。愿意尊循自己的生活常識,愿意尊循基本的邏輯原理就好。盡管那不能代表答案就一定對,但至少是個有獨立思考意愿與能力的人。
我的表述能力斷然不足以在如此大爭議的事情上統一認識。即便行文至此,讀者們肯定還是能給出各種質疑和不同見解。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巴以沖突是怎么回事?”這個問題上,各人的看法就有各種不同。
有人從意識形態上看問題,比如“文明與野蠻的對決或誰是誰的棋子”;有人從種族、宗教的角度看問題,比如反猶或者反穆斯林;有人從倫理法則看問題,比如“同情弱者或反對恐怖主義”;還有從歷史傳承的角度、石油的角度、……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哪怕這所有說法都是對的,但將其置于“巴以沖突是怎么回事?”這個問題之下時,全部都犯了邏輯學上的最普遍錯誤:切換命題。就是通常說的,跑題了。
只要愿意上網搜一下,都會知道亞里士多德創建《邏輯學》,完全以“命題”為起點,并且完全為“命題”服務。通俗講,就是在琢磨、討論問題時,首先要搞清楚在琢磨啥?討論啥?
“不就是琢磨巴以沖突嘛,還能是啥?”這是絕大多數人的慣性思維,而沒有人愿意去留意,“巴”指的是什么;“以”指的是什么;“沖突”是什么沖突。
如果沒有以色列建國,定居點的擴散,以及巴勒斯坦人對定居點的沖擊,甚至是極端組織的恐怖襲擊,大家林林總總的各種說法都不會存在。
可見,“沖突”的實質是“土地爭端”。脫離了這個主題,都是離開了原命題的妄言。
現代文明世界,各種國際爭端,無論你從哪個角度理解,國際法理是一定繞不開的,否則不可能持久地解決問題。為什么俄烏戰爭爭奪的是“領土”,而從來沒有人說巴以在爭奪領土?而只是土地“爭端”?因為在國際法理下,確實只能使用不同的概念。
在國際法理下,置于主權國家下的土地,才會被稱為領土。未有主權歸屬的土地,誰先賦予其主權屬性,就歸誰。
就如當年美國白人對印第安人野蠻殘酷的驅趕行為,即使美國政府自己都承認了,但不會影響那些地方仍然是美國領土。因為從來就沒存在過一個“印第安國”。那里只有印第安人的土地,而從來沒有印第安的領土。
南極洲若沒有《南極洲國際和平開發公約》,估計現在都已經被分割成各國的領土了。
遺憾的是,巴勒斯坦人到現在還沒有自己的主權國家。“巴勒斯坦國”在聯合國只擁有觀察員席位,而且這席位還是屬于已脫離權利機構,在巴勒斯坦已經式微的巴解組織。
就是說,巴勒斯坦人還只是土地上的居民,還沒是領土上的國民!
而由此帶來了另一個問題:巴以邊界的確定性。
何為之“確定的邊界”?這個命題成立的基礎,是邊界兩側雙方的承認。沒有這個基礎,國際社會作為第三方的見證和監督便會失去意義。
就像一份合同,甲方簽了字,乙方即便也同意,卻沒有法人代表來提筆簽名。在法律上,在乙方法人出現之前,這份合同都不會具有法律效力。這也導致以色列擴建定居點的行為雖然對巴勒斯坦人顯得不公和殘酷,但無論國際社會各方如何遣責,都無法從法理的層面約束并否決其行為。這表面上看好象是讓以色列占了便宜,實質上也是把雙面劍:以色列成為唯一一個擁有合法主權卻未完全坐實自己領土的國家!
巴勒斯坦人曾經接近擁有自己的“法人”,那正是以消滅以色列為憲章宗旨,并在2006年首次巴勒斯坦民選中勝出的哈馬斯!可惜他們并不珍惜這個法人身份,始終不愿承認以色列。直到2024年在以軍的毀滅性攻擊下才愿意改口。
而中國政府,馬上適時地邀請包括哈馬斯在內的十四個巴方主要黨派的代表齊聚北京,并簽署《北京宣言》。中國政府希望幫助他們放下分岐,摒棄前嫌,齊心合力建立起向內對國民,向外對國際社會能夠承擔并覆行主權責任和主權義務的國家主權政府。
以此,讓巴勒斯坦人真真正正成為“領土”上的“國民”!
如果你真正從“巴以沖突”命題著手去思考,最終你會聚然發覺,最能看到問題根本,并最真心實意解決問題的,其實是中國政府!《宣言》的效果固然有待觀察,個中的艱難可以預見,但終歸是往正確的方向上邁出了第一步。
國人的命題意識為什么會那么薄弱是個有趣而且很有探討價值的事情(另議)。你會看到,從網上論壇、微信群里、到家人之間的爭論,前后十句話就可以將“命題”切換了三四次,然后大伙會不知道圖個啥地繼續爭論下去。甚至絕大多數的《邏輯學》粉絲,會在研究邏輯學的一開始時就跳過了“命題”這個起點概念,直接進入到所謂的公式原理中去,進行其實巳失卻根本意義的研究。
何為之“從命題著手”,這可不是個幾千字文能說得清的問題,里面甚至涉及到形而上的討論,最終還是要各人各自修為。而修為就先要從樹立命題意識開始。我們總不希望,花了很多時間去琢磨、討論、爭辯的事情,原來只是個無意義的偽命題,或者只是不著邊際的立場表態、情緒輸出。
我們至少要知道去找到那些令命題成立的,不可或缺不可取代的命題依據。比如:領土、國際法理、邊界、以色列或巴勒斯人的生存權利和空間……。
于很多國人而言,從如此基本的命題、概念出發恍如弱智。但弱智得過問“我是誰”、“什么是人”嗎?正是這些最“弱智”的詰問,引領人類文明走到了今天。
而且,我們還不得不一直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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