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醫保局等6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規范公立醫療機構預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取消門診預交金
自3月31日起,公立醫療機構要全面停止收取門診預交金,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門診預交金的資金清算、退款。
公立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存量門診預交金退費受理、審核、確認、退款等全流程的監管。
探索推進“診間結算”、“一次就診一次付費”等便民措施,優化門診收費流程。
對急診、急診留觀、門診手術、急診手術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確有門急診預交資金需求的群體,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公立醫療機構可保留門診預交金,并報屬地衛生健康(中醫藥、疾控)行政部門備案。
降低住院預交金額度
各地要指導公立醫療機構根據住院患者疾病診斷、治療方式、結算類型等因素,參考同病種前3年度實際發生的次均住院費用和個人自付費用,合理確定住院預交金額度,醫保患者住院預交金額度降至同病種同保障類別個人自付平均水平。
自6月30日起,公立醫療機構要按照本通知相關要求收取住院預交金,并對常見病種預交金收取額度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提高住院費用結算效率
各地要指導公立醫療機構優化住院預交金交納、住院費用結算流程。原則上,公立醫療機構要在患者出院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住院費用結算,逐步實現24小時內結算。
要積極探索運用信息技術,推行“一站式結算”、“床旁結算”、“線上結算”等便民措施。
鼓勵探索多元化“先診療后付費”就醫新模式
各地對脫貧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易返貧致貧人口等已出臺“先診療后付費”等相關政策的,要及時做好就診患者的身份識別和個性化管理服務,督促指導公立醫療機構落實到位。
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結合個人征信體系等信用工具,逐步探索面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的就診患者實行“先診療后付費”便民方式和信用就醫結算方式。
此通知適用于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軍隊主辦的醫療衛生機構,非公立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
★來源:新聞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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