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娛樂圈的瓜田里,永遠不缺比劇本更荒誕的劇情。金秀賢的2025年過得不太平——前腳因金賽綸事件深陷“未成年戀愛”和“債務壓迫”的丑聞泥潭,后腳又被已故藝人雪莉的哥哥在INS上補刀:“你玩弄女人六年,今后是你遭受痛苦的六年”。
這場橫跨倫理、法律、道德的輿論風暴,看似是“哥哥為妹復仇”的悲情戲碼,實則暗藏更多耐人尋味的細節。
雪莉生前與家人關系疏遠,哥哥曾多次因經濟糾紛消費妹妹名譽;金秀賢與雪莉唯一的交集是2017年合作電影《Real》,但當年雪莉因大尺度戲份遭受網暴時,金秀賢并未公開聲援。
如今,這場遲到了六年的控訴,偏偏選在金秀賢新劇停播、代言解約的當口爆發,而雪莉哥哥至今未出示任何聊天記錄或合同證據。
真相或許比我們想象的更復雜。
雪莉哥哥的INS長文像一顆精準投放的“情緒炸彈”——“玩弄女性”“糜爛生活”等字眼直戳公眾對劣跡藝人的敏感神經,借“六年之痛”喚醒大眾對雪莉之死的集體記憶,結尾的“報應論”更是點燃道德審判的火藥桶。
但漏洞也顯而易見:他既拿不出實質性證據,又無視雪莉生前與部分親屬斷絕關系的聲明,而金秀賢的法律團隊已以誹謗罪起訴爆料媒體及家屬。
這不禁讓人想起《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的權力霸凌隱喻。評論區里,“共情派”將金秀賢類比為書中施暴者,“陰謀論者”則扒出雪莉哥哥的小號曾點贊金賽綸相關話題,更有“樂子人”戲謔:“建議金秀賢接拍《頂樓3:塌房者的復仇》”。
但荒誕背后藏著更深的警示:金賽綸家屬提交了2016年的聊天記錄和債務憑證,而雪莉哥哥僅靠情緒輸出收割流量,兩起事件的證據鏈完整度對比鮮明。
我們憤怒的究竟是金秀賢的“惡”,還是自己又一次淪為輿論戰的棋子?
這場風波撕開了韓娛圈的“尸體經濟”潛規則。雪莉去世四年后,她的形象仍在為燒酒廣告“代言”;親屬通過爆料爭奪遺產管理權已成行業明規則;每逢忌日或生日,熱搜榜上總會出現“回憶稅”的營銷狂歡。
正如網友諷刺:“在韓國娛樂圈,死人比活人更能創造GDP。”
但拋開獵奇視角,事件的核心問題不容模糊。若金秀賢與未成年金賽綸交往屬實,可能觸犯韓國《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性同意年齡為16歲);金賽綸簽約后收入暴跌90%的案例,則揭露了經紀公司用“債務捆綁”控制藝人的行業黑幕。
更值得警惕的是,當“網絡審判”替代司法程序,熱搜榜成了新時代的“狗頭鍘”——我們是否在追求正義的路上,反而踐踏了正義的基石?
吃瓜群眾的清醒法則,或許該從“讓子彈飛”開始。對無證據指控保持警惕,拒絕任何消費逝者的輿論操作,用支持正規媒體報道代替轉發聊天記錄截圖。畢竟,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
#你認為雪莉哥哥的控訴是正義發聲還是蹭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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