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家住天津的林先生
特地驅車來到銀川
只為處理一樁房屋買賣事宜
處理事情的過程中
他似乎遇到了
自己無法解決的難題 ……
當年辦理手續非本人操作
據林先生介紹,上世紀九十年代他曾在西北軸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作。
2002年的時候單位公房轉私房,他從單位購買了一套位于西夏小區的房屋,期間手續辦理以及各項事宜都由他的姐姐代辦。
這些年他一直在天津工作生活,直到近期打算出售位于銀川的這套房屋時他才發現,房屋竟然無法過戶,只因當年的購房申請表中被人誤填了妻子一欄,而表中的妻子吳女士實際上與他并非夫妻關系。
他表示,他與吳女士當年只是談過一年多的戀愛,后來就失去了聯系。
“我當時在天津打工,我二姐把表格郵寄給了吳女士,具體怎么操作的,一點都沒告訴我,從來沒提過這個事。”
林先生告訴記者,因為所有手續都是姐姐代辦,自己對于過程并不知情,只是最終拿到了一本房產證,上面寫著他自己的名字。
誰能想到,賣房的時候竟然出現了另外一個并不相干的人。
溝通中記者了解到,他曾多次找到相關部門溝通此事,工作人員則告知他需要從原單位開具相應證明,可現如今原單位早已物是人非,他已經無法獲得相關資料。
林先生表示,自己為了處理這件事情,已經跑遍了各個相關部門和單位,可問題始終無法解決
相關部門:檔案材料明確顯示
該房產為夫妻共有
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先后找到了銀川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和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據銀川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受理與調查科科長張凡介紹,林先生的這套房屋之所以無法過戶出售,就是因為他不能證明房屋為自己獨有,而按照檔案記載,這套房屋應當是夫妻雙方共有。
“辦理過戶手續需要所有產權人到場,但他只來了一個人。”張凡表示,林先生聲稱自己與吳女士并非夫妻關系,從目前所掌握的證明材料來看,還有待考證。
那么按照張凡的說法,林先生在當年參加房改時,很可能與吳女士存在夫妻關系。而這一說法也得到了負責房改審核業務的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印證。
銀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郭舸告訴記者,盡管時隔久遠,二十多年前的房改也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
“多年前的產權證上確實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并不代表一人獨有。吳女士既然在申請表中和協議里都出現過,而且還加蓋了兩個人各自單位的公章,那么吳女士就屬于隱形權利人。”
郭舸介紹說,不能因為林先生一面之詞而剝奪了隱形共有人的產權,如果林先生仍持異議,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律師:林先生暫無權
對該房屋私自處分
針對林先生所遇到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北京市中聞(銀川)律師事務所律師冉立恒。
“林先生所提供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還有待考證,不排除當年手續辦理過程中的相關材料存在瑕疵。但無論如何,林先生都無權私自處分該房屋。”
冉立恒表示,林先生可選擇兩種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其一,如果能夠找到相應的婚姻證明,林先生便可向法院申請非訟程序,在法院出具宣告吳女士失蹤或者死亡的裁定之后,繼而再出售房屋;
其二,林先生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能夠證明自己與吳女士確非夫妻關系,那么便可直接起訴吳女士,由法院最終判定房屋的產權歸屬。
記者:張韶奇 王浩南
編輯:王瑜婧
審核:申亮
監制: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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