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等有關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5〕1號)安排,特制定本區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一
總體要求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進一步規范招生入學秩序,健全義務教育公平入學長效機制,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
工作原則
堅持就近入學。根據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健全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全面掌握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切實做好學位供給保障工作,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區教育局綜合考慮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遵循入學劃片歷史沿革,科學劃定學校服務范圍,確保各片區之間教育資源大致均衡,片區劃定后保持相對穩定。對服務范圍內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學校(片區),實行義務教育階段一套房屋解決一個家庭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劃片入學,其他遷入的適齡兒童少年統籌安排入學。
堅持免試入學。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規范管理,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公辦學校實行單校劃片入學或與多校劃片相結合的方式入學,民辦學校實行免試電腦隨機錄取。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和規范管理要求,嚴禁學校自行招收學生。嚴禁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簡歷等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考測證書、榮譽證書、學科成績、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嚴禁與社會組織、培訓機構掛鉤招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學校須嚴格實施均衡編班、均衡配置資源,不得以任何名義在校內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提倡采用電腦隨機編班,嚴禁以學生獲獎、競賽和考試成績等為依據編設重點班、特長班等。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課程班”等涉外名義招生。
堅持公民同招。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同步招生。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及錄取工作均納入全省、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統一管理,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校額及班額標準,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審核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公布,嚴禁計劃外招生。
學生自愿在網上選報1所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由民辦學校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被民辦和區屬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由其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確定學位,法定監護人逾期未確認學位的,視為自動放棄民辦學位,默認為公辦學位。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所有學生,可在尚未完成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或因家長放棄已有民辦學位尚有空余計劃的民辦學校中自愿選報1所,被錄取的,以該學位為最終學位。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招生。放棄已確認民辦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三
小學入學
入學對象
1.公辦小學入學對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滿六周歲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
2.民辦小學入學對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滿六周歲,且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中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
信息采集及資料審核
1.戶籍學生入學:區教育局于2025年4月25日發布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公告。戶籍適齡兒童信息采集、報名均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于5月6日—16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信息采集校驗。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可在平臺上申請綁定,劃片或電腦隨機錄取進入同一所學校(校區)就讀。未申請綁定的應分別采集信息并完成后續各項入學流程。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況確需到現場進行資料審核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按要求持適齡兒童本區戶籍、實際居住、醫學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區教育局指定的登記點進行入學資料審核。
2.其他群體入學請參見本細則第五點。
公辦小學入學
6月17日公布公辦小學劃片范圍和公辦小學入學結果。
公辦小學學位確定,根據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的實際情況,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實際居住地房產為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100%產權)的適齡兒童優先保障劃片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入學。對學位緊張的學校,一套房屋解決一個家庭的戶籍適齡兒童就近劃片入學,其他遷入的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入學。
入學審核工作結束后至新學期開學前,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進行信息采集校驗、報名的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民辦小學入學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所屬民辦小學名單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學校招生簡章須經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公布。
6月4日—9日,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進行民辦小學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可自愿填報1所民辦學校。
6月18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6月19日—20日,被民辦學校和區屬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須網上進行公辦或民辦學位確認;逾期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民辦學位,默認為公辦學位。
6月23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民辦學校空余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6月23日,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適齡兒童可自愿報名1所民辦學校。
6月25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民辦小學空余學位電腦隨機錄取工作并公布結果。
入學告知
1.公辦、民辦小學完成招生入學錄取工作后,以發布公告或發放入學通知書等形式告知適齡兒童家長入學報到相關信息。
2.審核通過的隨遷子女于7月3日—4日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查看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并按學校安排到校確認學位。
四
初中入學
信息核對
1.在青羊區小學就讀的所有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須于4月21日—25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學生基礎信息核對系統完成個人信息的核實和修改。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可在平臺上申請綁定,劃片或電腦隨機錄取進入同一所學校(校區)就讀,未申請綁定的應分別采集信息并完成后續各項入學流程。
2.在青羊區外、成都市內就讀的青羊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需回青羊區就讀初中的。其法定監護人須于4月20日前向現就讀小學提供戶口簿、房產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由現就讀小學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上傳材料,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在青羊區入學。
3.在成都市外小學就讀的青羊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需回青羊區就讀初中的。其法定監護人須于4月21日—25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在青羊區入學。
公辦初中學校報名及錄取
1.市直屬公辦初中報名及錄取
6月16日—19日,市直屬公辦初中(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成都二中)網上報名,每位符合條件的學生可自愿填報1所市直屬公辦初中。(具體報名條件參照成都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2025年3月18日發布的相關推文)
6月25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市直屬公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被市直屬公辦初中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以及區屬公辦學校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被市直屬公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的符合在青羊入學的小學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放棄該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2.青羊區屬公辦初中錄取
6月3日,本市小學畢業生可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查詢學生公辦初中升學對應區域。
6月30日,區教育局公布青羊區屬公辦初中劃片范圍。
7月2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青羊區屬公辦初中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民辦初中網上報名及錄取
民辦初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經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公布。
6月3日—4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辦一貫制學校在籍小學畢業生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報名參加直升;已被校內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其他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錄取。
6月6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生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6月11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民辦一貫制學校電腦隨機錄取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6月16日—19日,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本市學籍小學畢業生、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學生進行民辦初中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可自愿填報1所民辦學校。
6月26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區域內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7月6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民辦學校空余計劃,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7月7日,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小學畢業生可自愿報名1所有空余計劃的民辦學校。
7月9日,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民辦初中空余計劃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學位確認
7月3日—4日,被民辦學校和區屬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須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公辦或民辦學位確認。逾期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民辦學位,默認為公辦學位;放棄已確認民辦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被民辦學校空余計劃錄取的,以該學位為最終學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結束后至新學期開學前,因其他原因未進行信息采集的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申請入學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入學報到
7月10日—11日,學生根據初中學校通知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五
其他群體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2〕13號)及成都市青羊區教育局等八部門印發的《成都市青羊區關于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細則》(成青教〔2022〕133號),隨遷子女申請在青羊區接受義務教育的,于4月1日—30日期間,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認真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評估和安置工作,落實“一人一案”,根據評估情況合理安排入學方式。
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多子女入學
因電腦隨機錄取、劃片范圍調整導致多子女不能同時就讀同一學校(校區)的,家長可于5月19日—23日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擬入學小孩隨已在讀大孩就讀同一學校(校區),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5月29日,區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讀申請審核結果。
“購房新政”人員子女入學
符合《青羊區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成青住建交[2024]126號)文件“第一條 購房就學支持”的適齡兒童,若在青羊區有入學需求,其法定監護人請持青羊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出具的《符合成都市戶籍遷移政策人員的情況說明》及入學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如購房者身份證、購房者及子女原籍戶口簿、商品房網簽備案表、子女醫學出生證明)進行辦理。
小學入學請于5月19日—22日,到所購新建住宅地址對應的登記點進行資料審核和網上信息采集(此前不用進行網上信息采集),具體安排詳見登記點微信公眾號或校外公示欄。
初中入學請于5月12日—16日到區教育局進行資料審核(此前須于4月21日—25日進行網上信息采集)。
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完成入學登記及信息采集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未盡事宜由負責制定“購房新政”的相關部門進行解釋。
在青羊區居住的港澳臺
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成教函〔2020〕39號)和《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成教函〔2020〕38號)的通知要求辦理,其法定監護人須于5月12日—16日向區教育局提交資料進行信息采集,經審核符合條件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集體戶子女入學
法定監護人(父或母)雙方或一方為青羊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為成都市外戶籍的,由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12日—16日向區教育局提交資料進行信息采集,并出具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證明、法定監護人戶籍證明、監護關系證明、在青羊區合法居住證明,成都市勞動合同和成都市社保等材料,經審核符合條件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六
工作要求
落實控輟保學職責。各學校要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證明,于5月19日—22日報區教育局指定的登記點批準。延緩入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后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正常參加信息采集即可。
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學校要在招生入學系統和學籍系統中明確設置招生計劃數,落實招生計劃剛性執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學是申請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的必要條件之一。
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充分運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實行一網通辦,簡化入學手續,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清理取消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規定,做到學校辦學條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招生結果“八公開”。未經區教育局備案同意,學校在5月1日前不得開展“校園開放日”,嚴禁利用“校園開放日”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收集學生個人資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
各學校要主動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區教育局將對違反招生入學規定的學校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并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掛鉤招生等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列入“黑名單”。
加強學籍管理。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義務教育學籍注冊須通過全市統一入學平臺采集和審核,不得為違規選拔、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確保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結果和學籍注冊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報名注冊學籍時實行逐一核對、批量導入。嚴格轉學管理,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強迫學生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相關學校承擔責任;學校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新建學校轉學招生由區教育局嚴格管理。區教育局將通過學籍系統動態監測學生轉學情況,重點監管批量轉學行為,堅決防止通過轉學提前搶挖生源。
做好政策宣傳公開。各學校要落實“陽光招生”,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及時主動公布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加強對招生入學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宣傳解讀。區教育局將通過門戶網站和官方微信公眾號向學生家長宣傳招生入學政策,提醒家長切勿輕信各類不實招生信息,嚴加防范,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謹防上當受騙,以免遭受損失,并建立教育與公安、網信等部門等聯動機制,嚴肅查處以招生入學或轉學等名義謀取利益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七
注意事項
自2026年起,青羊區公辦初中學校錄取時,學位緊張片區優先保障戶籍在青羊區,且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即法定監護人提供擁有100%產權的房產證,且房屋地址與適齡兒童少年所在的戶口簿地址一致)的小學畢業生劃片入學或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全區范圍內統籌安排其他小學畢業生入學。
注:本實施細則發布后,若有相關事宜調整,區教育局將適時向社會公布。
青羊區教育局咨詢電話:028-8663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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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青羊教育
編輯:梁藝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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