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情緒價值”成了親密關系和社交中的高頻詞——許多人認為,能敏銳察覺他人需求、主動安撫對方情緒是一種“高情商”的表現。但心理學觀察發現,這類人往往隱藏著矛盾:他們看似是關系中的“定心丸”,自己卻容易陷入焦慮、自我懷疑,甚至因過度迎合他人而忽視自身需求。
網友問:
為什么越「擅長提供情緒價值」的人,反而越容易陷入低自尊?
咨詢師答:
在情緒價值的付出與低自尊之間,并沒有很必然的直線關聯。但確實會在某些情形下,呈現出越擅長提供情緒價值的人,反而越容易陷入低自尊的情感體驗。
比如情緒價值的過度付出與自我忽視同時存在時,擅長提供情緒價值的人往往優先滿足他人的情感需求(傾聽、安慰、贊美等),但長期壓抑自身需求會導致自我價值感的逐漸外移,這樣的情形下依然努力向外提供情緒價值,則必然會體驗到自身的低自尊。
研究表明,過度的利他行為會出現“自我透明化效應”,即將自身的價值過度綁定于外界所給予的反饋上面,而非內在的穩定評價。
同時,長期通過提供情緒價值換取他人的喜愛或依賴,極易形成“條件自尊”的模式,即所呈現出來的常常是“只有自己被需要時,才值得存在”的狀態。當個體的自尊完全寄托于他人評價系統時,便容易陷入對負面反饋的過度敏感。
可見,低自尊的體驗是多重因素的疊加效應,不能簡單地將越提供情緒價值就越會導致低自尊進行關聯,重要的是先要了解自己提供情緒價值時的動機與內在的需求。不同的出發點,不同的需求,相似的情形也會出現截然不同的情感體驗。
對于情緒價值提供者所出現的低自尊風險,本質上是忽視了自身的心理成本,而過高的追求“共情能力”。打破這一循環需要系統性認知重構,而非單純指責“過度付出”。
出現關聯現象也并非絕對,幫助自己學習具備以下特質,便可能打破該關聯:
1)清晰的自我邊界意識。對“支持他人”與“自我犧牲”能做出區分,主動管理情緒能量的支出。
2)建立內在價值的錨點。將自我價值建立在多元評價體系(如專業能力、個人成長)而非單一的人際反饋。
3)建立互惠型關系模式。在所處的環境里提供對等的情緒支持,形成健康的能量交換。
——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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