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第十二期
《民法典》法律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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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不動產物權:指以不動產為標的物的物權,包括不動產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居住權、地役權和不動產抵押權等。
精選案例(二十三)
【罐頭廠要承包土地種黃桃】
某罐頭廠為了擴大經營,欲承包嘉西村集體所有土地,用于種植黃桃,使用期限二十年。為此,廠長與村委會主任私下合謀,未經村集體成員決定,二人便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將村西坡近百畝山地使用權出租。村集體成員起訴至法庭,要求確認土地承包合同無效。
法律解釋
法院經審理認為,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將土地發(fā)包給本集體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過本集體成員決定,廠長和村委會主任未經村集體成員同意私自簽訂的合同無效。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買;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
下列事項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將土地發(fā)包給本集體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承包;
(二)個別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之間承包地的調整;
(三)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
(四)集體出資的企業(yè)的所有權變動等事項;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精選案例(二十四)
【以拖欠工資為由扣留公司配車】
某公司的副總經理盧先生因連續(xù)曠工被單位辭退,盧先生以公司拖欠其工資為由扣留了任職期間公司配備的公車,該公司將其訴至法院,要求歸還。盧先生應該歸還嗎?
法律解釋
留置權系平等主體之間實現(xiàn)債權的擔保方式。除企業(yè)之間留置的以外,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與債權屬同一法律關系。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由,主張對用人單位提供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動產行使留置權的,因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系管理與被管理的不平等民事主體關系,且相關動產非勞動合同關系標的物,與勞動債權非屬同一法律關系,故不符合留置權行使條件,盧先生應該歸還。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第一款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yōu)先受償。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條
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是企業(yè)之間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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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題
企業(yè)之間留置的動產可以與債權不屬于同一法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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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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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條,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是企業(yè)之間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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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無規(guī)矩不成法》.二〇二五民法典日歷.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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