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叫王倬,遼寧省遼陽縣人,出生于1924年,1941年參加三青團,1943年加入青幫,1948年東北大學經濟系畢業,曾在北平特刑庭看守所當了一個多月的收發員兼會計。1960年3月17日,王倬模仿周總理筆跡,利用偽造的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章,憑一封偽造函,騙走人民銀行20萬人民幣。案發被抓后,以反革命詐騙罪判處死刑,此案也被稱為“新中國第一詐騙案”。
苦練周總理筆跡
王倬的個人背景比較復雜,早在1941年,17歲的王倬就加入了蔣介石創辦的國民黨下屬的青年組織“三青團”(三民主義青年團),1943年又加入了上海的黑幫組織青幫。1949年4月,王倬報名到華北人民革命大學學習,同年8月參軍,但只當了半年兵,便開小差從陜西逃回北京。
王倬1948年畢業于東北大學經濟系,也算是個高級知識分子了。從陜西逃回北京后,王倬無業了一段時間,1951年自薦到中國進出口公司工作,1952年9月到外貿部出口局工作,后任外貿部出口局計劃處科員,成了正兒八經的國家公務員。
曾經印過假火車票、偽造過介紹信的王倬,在單位有機會見到周總理的批示。總理的批示,下邊總是無條件地執行。1960年2月,王倬曾見處長拿著一張普通紙寫的字條,上邊是某首長給某副部長寫的幾個字,讓辦一件事。就這一張沒蓋公章,簡單寫了幾個字的字條,就把事兒辦成了。王倬看在眼里,不動聲色,心里卻已經有了想法:如果能模仿周總理的字跡,偽造一封信函行騙,準能暢通無阻。
都說“惡向膽邊生,富貴險中求”,王倬原本就是一個擅長坑蒙拐騙的人,連假火車票、假介紹信都能做出來,偽造周總理的筆跡自然不在話下。
某一天,王倬和單位同事去公安部禮堂看電影,見舞臺兩側掛著毛主席、劉少奇、朱德、周恩來的題詞,王倬當時就找了一張紙,用鋼筆把周總理的題詞臨摹了下來。從此,王倬每天一下班便用鋼筆在報紙上模仿周總理的筆跡,時間久了,竟然模仿的足以能以假亂真,王倬對自己的成功很滿意。
周總理的字跡模仿成功了,還缺公章,只有加上國務院的公章才能蒙混過關。于是王倬又開始練刻公章,他從北海后門小百貨買來刻刀、毛筆,從王府井買來蠟紙、刻筆、印泥,又從街道借來鋼板,很快的,長方形的“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假公章就制作出來了。
另外,王倬還從單位拿到了一封落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信封,公文紙則用外貿部的,一切都準備好后。王倬分別在3月14日和15日這兩天練習書寫假批示和假介紹信。準備在3月18日星期五下午拿著偽造的公函去中國人民銀行提款。
3月17日晚上,王倬在家里反復書寫公函和介紹信,他先用鋼筆在公文紙上寫了要求撥款的請示,然后模仿周總理的口吻和筆跡,在邊白上寫下周總理的“批示”。信封上寫了“速辦、限時”等字樣,這是交涉提款時用的。當然,要提款還少不了介紹信,王倬用鋼筆把介紹信內容寫在一張白紙上,然后再蓋上事先偽造的“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公章。
向中國人民銀行請求撥款,以什么理由?王倬想到了近期中央準備對西藏幾個重點寺院修繕維護,這是毛主席親自下達的指示,那就以寺院修繕專款專用為理由,并且要求在撥款當晚9點的西藏活佛講經會上出示。可以說這個撥款理由很難被懷疑,也不大可能被拒絕,畢竟當時媒體報道過這類消息,也符合當時的政策,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可能不知道。
詐騙得手
1960年3月18日5時40分,王倬身穿灰色人字呢大衣出現在坐落于北京西交民巷東口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秘書室。
王倬先自我介紹說:“我是國務院的,來給行長送急件。”說完就遞上一個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字樣的大信封,然后打開一個紫色封皮的發文本,“請簽字。”秘書室辦事員在王倬指定的位置簽了字,王倬例行公事地說了聲“好”,收起文本,邁著從容的步履走出大門。因為天快黑了,秘書室的光線較昏暗,年輕的辦事員當時并沒有看清楚王倬的樣貌。
因見信封上寫著“急件”,行長秘書當即拆開,里面是周總理親筆批示的一件公函,內容是:
總理: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一些款子作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擬撥給15~20萬元,可否,請批示。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左側是周總理批示:“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20萬元。”在周恩來的簽字下面還注有:
1、要市場流通的舊票;2、要拾元票;3、包裝好看一點,七時務必送民族飯店趙全一(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
趙全一是王倬自己起的化名。年輕的女秘書對這封公函并沒有過多的懷疑,自然王倬模仿周總理的字跡算是蒙混過關了,但是這么大筆錢為什么國務院不通過財政部,而是只安排了一個人來取?這一違反常規的做法秘書不是沒有懷疑過,但看到公函沒啥問題,王倬當時也沒有什么異樣就沒有多想,秘書又看了看腕表,見時間只剩下一個小時了,時間緊迫,事情緊急,她抄起電話就給總行發行局打了電話,叫他們緊急準備20萬現金,送到民族飯店交給國務院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的趙全一同志。
晚上七點許,發行局朱科長三人抬著兩麻袋鈔票進了民族飯店前廳轉門,徑直走向服務臺詢問“西藏工委的趙全一同志在嗎?”,這時,坐在旁邊大沙發上等待的王倬站起來,走到朱科長跟前說:“我就是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的趙全一,你們是中國人民銀行的吧?款子帶來了嗎?”
朱科長長舒了一口氣說:“趙全一同志,讓你久等了,款子已經帶來了,希望沒有耽誤你的時間哦。”
王倬笑著搖搖頭,說:“你們很準時嘛!”
接著,朱科長把兩麻袋錢交給王倬,王倬又拿出事先準備的一張蓋有“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印章的信函給他們,上書: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領取撥款20萬元整,此致中國人民銀行。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王倬又給他們寫了個收條,同他們握手道別:“同志辛苦了,謝謝!”
就這樣,王倬憑著偽造的公函,成功地從中國人民銀行騙到了20萬的巨款。
詐騙敗露,被捕槍斃
當時的人民幣都是一捆一捆的
五天后,即1960年3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公安部門報案。這么大一筆錢,按理說總理辦公室會打電話來再次確認核實,可是六天過去了卻一點動靜都沒有。最后還是人民銀行的工作人員打給總理辦公室,卻被告之根本不知道此事,要求將“總理批示”和收條送去查對,才發現這是—起偽造總理批示的特大詐騙案。
1960年正是三年自然災難的第一年,全國人民的日子都不好過,在這樣經濟極端困難的非常時期,居然還有人膽大包天,偽造“總理批示”騙走了20萬巨款。周總理知道后極為震怒,指示總理辦公室給公安部領導打電話,叫他們立即組織力量,迅速破案。
此案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公安部立即組成專案組,由技術部門對“趙全一”留下的犯罪證據:偽造的總理批示、取款介紹信和20萬現款的收款白條進行鑒定確認,最后終于發現了罪犯留下的漏洞,那就是信封和公文紙,信封是國務院給外貿部發文用的,而公文紙,是外貿部辦公用紙。如此,則明確了調查方向,犯罪分子就隱藏在外貿部。
經過對外貿部工作人員的暗中調查,很快就指向了一個人——王倬,作為這一特大詐騙案的第一嫌疑人,王倬的筆跡經技術鑒定科鑒定后,確認他的筆跡與詐騙人的筆跡完全相符。王倬就是就是這起特大詐騙案罪犯無疑了。
再說到王倬,特大詐騙案在單位傳開后,他惶惶不可終日,生怕查到自己頭上,這兩麻袋錢此時成了燙手山芋,花也不敢花,投案也不敢投案,他整天想著是如此處理這筆巨款,根本沒有把心思放在工作上。
回到家后,面對這兩大箱的鈔票,王倬直皺眉頭,他想了想,索性燒了這些錢,如果真的查到自己頭上,只要找不到錢,便沒有罪證,那他就有可能被判無罪。于是,王倬27、28號連續兩個晚上都在自家院子里生蜂窩煤爐子燒鈔票,但蜂窩煤爐子總共才這么大,一晚上根本燒不了多少錢,王倬連著兩個晚上不停的燒也才燒了2000多塊錢。白天上班王倬又囑咐他媽媽接著燒。結果等他下班回來后也才燒了5、6千,最后索性不燒了,就在西屋地上刨個深坑把錢都埋了。
確定了王倬就是這起特大詐騙案的兇手后,公安部門迅速出動,在一天深夜直奔王倬家,將睡夢中的王倬押到屋外的警車上。隨即對屋子里里外外進行了地毯式的搜索,終于西窩的蜂窩煤下面挖出了一捆捆人民幣。
王倬利用偽造的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章,模仿周總理的筆跡,偽造了給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指示,詐騙人民幣20萬,犯罪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實屬罪大惡極,1960年7月28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詐騙罪判處王倬死刑,并立即執行槍決。這起特大詐騙案也被稱為“新中國第一大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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