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舜財經
今天網上有幾篇文章在談所謂“新冠疫苗之父楊曉明被判死刑”的事情,文章閱讀量挺大,但是經過審慎推理,我們的結論是:這消息大概率是假的。
邏輯推理如下。
如果楊曉明被判死刑是真實的,為什么主流媒體看不見報道?
有人可能會說,因為主流媒體不想讓你知道這事。
可問題是,主流媒體不止一個,媒體之間也是有新聞競爭的,好媒體會去追求“人無我有”的獨家新聞,如果是有公開信息源的同題材新聞,他們一定又會拼自己的獨特性,比如省級媒體會根據本省情況進行本地化處理,財經媒體和法治媒體又會根據自己的優勢,進行各自角度的專業分析。
也就是說,在互聯網時代,一則重要新聞被全世界所有媒體漏稿的可能性,我認為接近于零。
關于“楊曉明死刑”的消息,搜索可以發現,最早的截圖消息源似乎來自“愛企查”,有一篇短消息是以它的名義在3月24日發布的。
我用“似乎”來表達這事,是因為我不知道愛企查APP是否真的發布過這消息。現在很多假消息都會假冒一個名人(這幾年經常被假冒發表名言的有這么幾個人:魯迅、胡適、陳丹青、王朔),或者假冒一個發布平臺。假的聊天記錄人們也見過太多了。
關于愛企查是否發布過這消息,需要記者跟愛企查去核實。
還有,3月24日就網傳的消息,假如屬實,到3月28日已時隔4天,不大可能沒有更硬核的材料和新聞報道出現。
假如死刑是真實的,那就一定會有法院的判決書。
《陶舜財經》到非常權威的裁判文書網查了查,并沒有查詢到任何關于國藥集團楊曉明的內容。
有人又會說了,判決書也有可能不公開。
但是,哪怕就是有判決書想要不公開,根據以往的觀察經驗,它都會有滯后性。
什么叫滯后性?那就是所有判決書都會一股腦兒先上網,后面想要隱藏某一宗案件的判決書,才會精準地去處理,那也是要走流程,要花很多時間的,哪有那么容易。而通常,在那之前,判決書的PDF文件早就被網民截圖保存了。
我也擔心我的判斷不準確,又和一些比我水平更好的人請教了一番。
一個很專業的記者朋友告訴我,從“死刑”來看,基本能確定就是假消息,現在經濟犯罪案件都不會判死刑,通常都是有期徒刑。
一個很專業的律師朋友告訴我,從“辦案速度”來看,基本也能確定就是假的,辦案不可能這么快。
楊曉明落馬被主流媒體披露的時間是在2024年4月份,至今未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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