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仍然有不少國家,依然會對罪大惡極的囚犯執行死刑,當中包括日本。
早前,日本媒體訪問了一名前刑務官,他以親身經歷敘述了監獄執行死刑時的細節。
▲前刑務「官坂本敏夫」
近期,ABEMA NEWS 訪問在日本監獄工作了27年,曾參與過多次行刑的前刑務官「坂本敏夫」。
坂本敏夫表示,日本法務省會在執行死刑前1個星期左右,聯絡各地監獄的獄長。
獄長則會通過面對面通知下屬,避免被犯人知道。
在日本,執行死刑的方法是「絞刑」。
監獄中的刑場墻壁里陷有一個佛像壇,地上則有一個用紅色標注的機關門。
執行死刑時,犯人會被帶到機關門上,綁上雙腿、蒙上雙眼并用手扣鎖住雙手。
之后,絞刑的繩索一端會被套在犯人脖子的上,另一端則掛到天花板的滑輪上。
在行刑場旁邊,有一個專門執行死刑的小房間。
房間的墻壁上,設有3個按鈕裝置。3個按鈕中,只有一個能打開機關門。
每次死刑時有效的按鈕是隨機的,目的是為了減少行刑官的心理負擔。
執行死刑時,3名行刑官會同時按下按鈕,觸發機關。此時,犯人腳下的機關門就會突然開啟,犯人突然下落,頸椎折斷死亡。
行刑后,會有醫生走到下層,確認死刑犯有無心跳,并向獄長報告。
靜置5分鐘后,他們就會將尸體移至擔架上,放入棺木運到遺體安置室。
坂本表示作為行刑人,他們需要催眠自己這是「工作」,否則很容易會患上心病,無法繼續工作。
實際上,還有不少刑務官因適應這份工作而離職,或轉至其他不會執行死刑的監獄。
那么,被選為死刑執行人的刑務官,需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勝任呢?
坂本表示,首先在監獄中工作滿10年的人,一般是考慮人選。
另外,本人或其伴侶沒有懷孕、沒有正住院的親人、沒有打算結婚等條件,也是硬性挑選指標。
行刑時,負責按按鈕的3人組,則會是由這些人輪流負責,在執行當天才會被通知。
他們并沒有權利拒絕,否則會因不遵從上司指示而被懲戒。
死刑犯這邊,會在執行當天的早上8:30至9:30之間接到獄長的親自通知,在跟教誨師對談過后,決定是否要留下遺書,然后奔赴刑場。
在執行死刑結束后,死刑犯的家屬才會收到通知;同時3名死刑執行官會得到一筆安撫金,執行后的當天下午,還會給他們放假。
但大部分時間,執行官都不會立刻花掉這筆錢,而是先購買祭品香燭,到犯人的墓前參拜,祈求他們下一生能做好人。
根據調查顯示,目前仍有8成日本人支持維持死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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