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期間
《中國消費者報》3·15消費者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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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續(xù)收到多地車主投訴
反映他們于2023年購買
長城汽車旗下魏牌藍山車型前
廠家曾發(fā)布官方“保價承諾”
但購車后不久
該車型就進行了降價促銷
廠家卻未按承諾給予補償
消費者買車僅半年就降價了
官方保價承諾
保價期內降價會給補償
2023年4月13日,在長城汽車旗下魏牌藍山車型上市發(fā)布會上,該品牌CEO陳思英作出承諾,官方保價至2023年12月31日,如在此期間官方降價,給予消費者差價補償。
看到保價承諾,正處于購車猶豫期內的北京市消費者李然有些動心。“原本擔心購車后車輛價格會有下調,看了長城新車發(fā)布會上給出的‘保價承諾’后,我決定買車。”李然前往北京億通興源魏牌坦克體驗中心,在經過問詢并得到相關工作人員的承諾后,于2023年5月在該店通過魏牌官方APP預訂了一輛藍山2023款四驅長續(xù)航版本車型,購車價格為30.88萬元。2023年6月初,李然正式提車。
不過
僅半年之后
李然發(fā)現(xiàn)該車降價了
李然對記者表示,2023年12月底他第一次去經銷店內做保養(yǎng)時,發(fā)現(xiàn)藍山2023款四驅長續(xù)航版本已經有了4.5萬元的現(xiàn)金優(yōu)惠,而像他這樣得到過保價補償承諾的車主卻不知情。
無獨有偶
浙江省臺州市工作的劉澤
也因被“保價承諾”所吸引選擇購車
2023年8月,劉澤在臺州元信魏牌坦克體驗中心得到銷售人員承諾有保價政策后,放心下了單。但他發(fā)現(xiàn)在購車后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該款車型就有了優(yōu)惠:2023年10月,藍山車型在該店優(yōu)惠幅度已達2萬元;2023年12月,同一車型優(yōu)惠幅度已達5萬元以上。
據了解,正是憑借“保價承諾”吸引了李然和劉澤這樣的消費者,藍山車型上市初期表現(xiàn)不錯。長城汽車數(shù)據顯示,2023年5月和6月,藍山車型月銷量分別為5136輛和5506輛。
4S店和長城“踢皮球”
消費者質疑“保價承諾”政策
在發(fā)現(xiàn)藍山車型降價后,出于對長城汽車品牌的信任,劉澤對解決這一問題持樂觀態(tài)度。認為反正有官方保價承諾,降價了也可以像電商平臺的保價政策一樣,只需動動手指就能把降價差額拿回來。但隨后與經銷商和長城汽車的交涉,令他倍感沮喪。
劉澤告訴記者,2023年10月,他與臺州元信魏牌坦克體驗中心銷售顧問楊文明聯(lián)系補償事宜,對方表示:
“目前長城汽車官方沒有給出具體方案,我們也沒有辦法解決。保價政策確實是廠家宣傳的,但我們是為了年底沖量而迫不得已推出的促銷優(yōu)惠政策,請理解。”
在與經銷商處溝通無果后,劉澤聯(lián)系了長城汽車1750號官方客服,被告知降價優(yōu)惠系“經銷商行為,長城汽車廠家無權干涉”。
劉澤介紹說,2024年5月前,廠家承認授權4S店是該車型普通消費者唯一的購車方式和渠道,但此后,長城汽車又稱和臺州元信魏牌坦克體驗中心無授權關系。
劉澤不解地對記者表示:
“長城汽車官方客服在回復我時曾明確表示,個人消費者購買長城汽車旗下車型只能通過長城汽車官方APP提交購車訂單。我也是在長城汽車魏牌APP下的購車訂單,現(xiàn)在臺州元信4S店卻稱其與長城汽車實行的‘保價承諾’政策無關系,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廣東深圳魏牌坦克深圳大興寶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興寶匯4S店)購車的宋杰也有相同的遭遇。宋杰介紹說,2023年6月17日,他以全款的方式購買了藍山2023款四驅長續(xù)航版本車型,2023年10月底從大興寶匯4S店處確認有2萬元左右的終端優(yōu)惠,4S店稱這是廠家官方降價所致。而當他將這一情況反饋至長城汽車,長城汽車工作人員稱優(yōu)惠促銷是經銷商行為,廠家無法干涉。
多位消費者未拿到紙質合同
質疑合同如何備案
湖北省荊州市藍山車主張引向記者表示,2023年10月,他通過魏牌新能源汽車APP智能客服詢問魏牌藍山車型保價問題,智能客服回復稱,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下訂藍山車型并開票核銷的客戶,其間如魏牌官方建議零售價下調或魏牌提供購車現(xiàn)金減免權益調整,廠家將返還新舊建議零售價差價,置換補貼、選裝折扣、地方政府購車補貼、特殊限牌城市新能源車購車指標政策、抖音直播、特定抽獎、電商紅包等臨時性活動權益不在保價權益范圍內。
張引認為,長城汽車在市場營銷過程中都以“保價承諾”為賣點之一,并對此進行規(guī)模化宣傳,為何現(xiàn)在如此回應消費者呢?
李然向記者透露了一個重要情況:“我在購車時特別注意了購車合同中是否含有‘保價承諾’的相關內容,但店內銷售顧問聲稱,合同需先拿走備案。令人不解的是,在我本人沒有簽名的情況下,購車合同是怎么備案的呢。”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數(shù)位藍山車主表示截至發(fā)稿,購車的紙質合同也沒有在本人手上。
(文中涉及消費者姓名均為化名,圖片均由消費者提供)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吳博峰
編輯/李曉雨
監(jiān)制/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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