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在體育產業飛速發展的今天,知識產權已成為推動其創新與增長的核心引擎。從高科技運動裝備的專利突破,到賽事轉播權的天價交易;從體育明星的品牌價值,到奧運標志的全球保護——知識產權如何為體育產業注入活力?我國體育知識產權制度又面臨哪些挑戰與機遇?本文深度解析知識產權與體育產業的緊密聯系,探討現行法規的完善路徑,為體育產業的未來高質量發展提供思考。
體育產業和知識產權有著緊密的聯系。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在2019年公布了當年世界知識產權日主題——奮力奪金:知識產權和體育。WIPO設定的主題通常與當前全球面臨的挑戰或發展目標緊密相關,通過世界知識產權日各種活動和宣傳,提高公眾對知識產權在解決這些問題中作用的認識。2019年WIPO將主題設定為知識產權和體育,充分說明了這一國-際組織認為知識產權對于解決體育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可以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WIPO官網指出,體育中蘊含的普世價值——卓越、尊重和公平競爭——吸引著來自全球的觀眾。以知識產權為基礎的商業關系有助于確保體育的經濟價值,可以推動體育組織資助我們所享受的各項賽事,并且提供促進基層體育發展的方法,從而刺激體育產業增長。在當年的4.26世界知識產權日,走進體育世界,探索創新創造以及激勵并保護創新創造的知識產權如何助力全球體育發展和優化體育體驗,審視體育企業如何利用專利和外觀設計來推動體育方面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訓練方式和新設備的發展;審視體育明星如何能夠通過與品牌贊助商合作并利用運動員自身品牌進行創收;探索著作權如何為體育和電視及其他媒體之間的關系奠定基礎,這樣的媒體使體育愛好者比以往更容易接觸到體育賽事;仔細研究機器人技術和人工智能方面顛覆性的技術進步,這些技術正在推動所有體育領域發生變革?!?】WIPO在上述表述中,明確指出了知識產權與體育產業發展的聯系。知識產權保護創造創新,而創造創新將推動體育發展和提高體育享受。專利和外觀設計(外觀設計在國際上單列為一種知識產權)通過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等提高體育成績;體育明星通過品牌商標權進行創收;體育賽事的轉播通過著作權提升價值。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正是知識產權的支柱性權利。
一般而言,知識產權是民事主體對其具有創造性的客體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作為基礎性民事權利規定在我國《民法典》中。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一)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志;(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根據以上客體所對應的權利,知識產權主要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地理標志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等。知識產權在民事權利體系中屬于財產權,與物權相比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知識產權屬于無形財產權,區別與有形物權;二是知識產權具有財產權和人身權雙重屬性,人身權屬于精神權利,例如專利發明人的署名權;三是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即未經權利人許可同意或者法律規定,其他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該項權利;四是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法律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一般只在本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五是知識產權具有時間性。各國法律都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定了一定期限。喪失效力的知識產權客體進入公有領域,成為全社會共同財富。
知識產權對于提高市場主體的創新積極性具有重要作用,而體育產業的發展離不開創新,因此,知識產權對于體育產業的發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意義。
一、知識產權對體育產業的推動作用
體育產業是知識產權高附加值的產業,體育產業提升產業附加值、做大做強,要依靠科技創新這個核心驅動力,離不開知識產權制度的保障。在體育產業發展過程中催生了眾多有價值的知識產權。體育產業中的馳名商標非常多,例如耐克、阿迪達斯、李寧、安踏等。體育產業發展過程中伴隨著大量專利誕生,競技項目不但是身體素質的較量,也是專利技術比拼。以競賽用泳衣的技術改進為例,1999年,“鯊魚皮”泳衣被允許在國際比賽中穿戴,其對游泳運動產生了深遠影響。盡管2010年“鯊魚皮”的高科技因被質疑違背了比賽不借助外力的本質而被禁用,但對泳衣的技術改進沒有停止腳步。同時,體育產業中的著作權資源很多,商業體量巨大的體育傳播產業就是以著作權為基礎形成的產業鏈條。因此,知識產權在推動體育產業發展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可以說,沒有知識產權就沒有現代體育產業。同時,在體育產業發展過程中,創造了大量的知識產權。以2018年江蘇省的數據為例,根據江蘇省專利信息服務中心發布的《2018年江蘇省體育產業知識產權統計報告》顯示,2018年,江蘇省體育產業申請專利9909件,同比增長5.58%;專利授權量達5851件,同比增長73.93%;PCT專利申請45件,同比增長40.63%;申請商標50558件,同比增長72.61%;商標注冊量達27036件,同比增長138.60%。截至2018年,江蘇全省有1410家體育產業單位擁有有效專利,有13558家體育產業單位擁有有效注冊商標 ?!?】可以看出,體育產業中的專利、商標申請和授權的絕對數量非常高,增長速度也非??臁?/p>
一般而言,知識產權對體育產業發展的推動主要通過以下四個方面:
首先,知識產權能夠促進體育產業領域的創新和創意活動。通過保護創新者的權益,知識產權鼓勵了創新創造,包括新技術、新材料、新訓練方式和新設備的發展,不僅能提升體育產業的競爭力,還能推動了體育產品和體育服務的不斷進步?。?專利方法和產品,以及新穎的外觀設計產品直接為專利權人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收益,新技術的應用可以讓運動員跳得更高、跑得更遠、游得更快,以及更安全地保護運動員的身體。知識產權保護可以激發體育領域的創新精神,鼓勵更多市場主體投入體育研究和開發,保障運動員的權益,推動體育產業的健康發展,提高體育產業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其次,知識產權增加了體育產業的商業價值。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能夠讓體育賽事和活動轉變為具有高商業價值的資產。國家通過發布政策支持市場化手段,鼓勵企業通過冠名、贊助、特許經營等方式開發體育知識產權,從而增加了體育產業的商業價值。?例如,2017年,中超比賽由PPTV聚力視頻接手,成為2017賽季中超新媒體獨家合作伙伴,擁有PC和移動端全部240場的媒體轉播權,價格達到13.5億元人民幣。2019年美國職業籃球協會(NBA)與騰訊達成續約協議,騰訊將在新周期(2020年至2025年)內繼續作為NBA中國數字媒體獨家官方合作伙伴,為中國球迷帶來包括NBA賽事直播、點播、短視頻在內的全方位觀賽和互動體驗。合約金額為5年15億美元,是上個5年周期的近3倍?!?】這充分顯示了知識產權在提升體育產業經濟價值方面的巨大作用?。
再次,知識產權還有助于提升品牌價值。商標和品牌的建設通過建立消費者認知和忠誠度,增加了品牌的無形資產價值。例如,2014年,耐克以469.71億美元的品牌價值蟬聯全球最具價值運動品牌,阿迪達斯以205.13億美元的品牌價值位居第二。安踏和李寧分列第5和第10位。上述品牌價值無疑于來源于其強大的商標保護和市場推廣?,知識產權的作用在其中可見一斑。
最后,知識產權保護了消費者權益,維護了公平競爭,有利于體育產業的健康發展。通過打擊假冒商品和侵權行為,知識產權制度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確保消費者購買到的是合法產品和服務,清理了體育產業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假冒、盜版和侵權行為。同時知識產權塑造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確保擁有知識產權的生產商能夠與侵權者競爭和維權,避免被迫退出市場而劣幣驅逐良幣,最終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利益,?從而維護了市場的公平競爭?,促進了體育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現行體育法律和政策中關于知識產權的規定
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目前已經較為完善和健全,從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我國陸續制定并頒布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一系列的法律以及相應配套的實施條例和細則等下位法規和規章。其中《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是專門對奧林匹克標志進行保護的行政法規,可以說對體育相關的知識產權進行的專項保護。
1、《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關于體育知識產權的規定
保護奧林匹克標志是奧運會主辦國的義務,是《奧林匹克憲章》的要求,也是奧運會申辦報告和主辦城市合同等申辦文件的重要內容。2002年,我國制定并實施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主要著眼于對2008年北京奧運會這一特定屆次的奧運會標志提供保護,對保障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順利舉辦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2022年北京冬奧會申辦成功,按照申辦文件要求,需要將2022年北京冬奧會的相關標志納入保護范圍進一步加強保護。因此,2018年,立法部門對《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進行了修訂并頒布施行。
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受到保護的奧林匹克標志包括:(一)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奧林匹克五環圖案標志、奧林匹克旗、奧林匹克格言、奧林匹克徽記、奧林匹克會歌;(二)奧林匹克、奧林匹亞、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簡稱等專有名稱;(三)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稱、徽記、標志;(四)中國境內申請承辦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機構的名稱、徽記、標志;(五)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名稱及其簡稱、吉祥物、會歌、火炬造型、口號、“主辦城市名稱+舉辦年份”等標志,以及其組織機構的名稱、徽記;(六)《奧林匹克憲章》和相關奧林匹克運動會主辦城市合同中規定的其他與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有關的標志。
條例規定,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依照本條例對奧林匹克標志享有專有權。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梢钥闯?,該權利與注冊商標專用權類似,都是一種排他性的權利。保護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需要權利人將奧林匹克標志提交知識產權局,由知識產權局公告權利。同時也有期限限制。即奧林匹克標志有效期為10年,自公告之日起計算。但與注冊商標一樣,允許續展。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可以在有效期滿前12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
對奧林匹克標志保護的法律途徑包括:民事保護和行政保護。這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的“雙軌保護”相同。民事保護是指未經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誤認的近似標志,即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行政保護是指除了上述途徑外,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也可以請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有關工具,并可以處以罰款。刑法中并沒有專門的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的罪名,但條例規定,利用奧林匹克標志進行詐騙等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也從另一方面加強了對奧林匹克標志的保護。
2、體育產業政策性規范文件對知識產權的規定
現行《體育法》中對體育知識產權沒有進行具體規定,但是我國體育產業的政策規范性文件對知識產權有所規定,具體如下:
2010年3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22號)提出,要加強體育無形資產開發保護。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賽事和活動名稱、標志等無形資產的開發,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強化知識產權對各類體育企業的導向作用,提升體育產業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在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同時,加大自主研發和科研成果轉化,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加強體育產品品牌建設,推動體育企業實施商標戰略,增加體育產品商標內涵,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體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2014年10月2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提出,要完善無形資產開發保護和創新驅動政策。通過冠名、合作、贊助、廣告、特許經營等形式,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場館、體育賽事和活動名稱、標志等無形資產的開發,提升無形資產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加強體育品牌建設,推動體育企業實施商標戰略,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體育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完善體育技術成果轉化機制,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2019年9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 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43號)提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體育賽事轉播權市場化運營。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上述規范性文件首先強調要完善對體育無形資產的開發和保護。無形資產是相對于有形資產主要是物權而言的,知識產權是無形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文件中提及的加強體育產品品牌建設、實施商標戰略屬于對標識類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完善體育技術成果轉化機制,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主要指向技術類知識產權的實施和保護;推動體育賽事轉播權市場化運營則又涉及體育賽事著作權的相關問題。因此,上述三個文件實際上對體育知識產權可能涉及的三大方向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都已經有所規定。當然,鑒于規范性文件的特點,上述涉及知識產權的規定仍然比較籠統概括,針對可能涉及的知識產權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并未規定,從而使得現實中體育知識產權仍然存在較多的爭議點。
三、我國體育知識產權面臨的問題
體育知識產權雖然屬于行業知識產權的范疇,其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也仍然遵循知識產權的一般法則,但并不是簡單的 “體育+知識產權”。有學者認為,體育知識產權和傳統知識產權的區別在于:一是體育知識產權除了具有傳統知識產權中的專有性、時間性和地域性特點外,還具備國際性特點;二是體育知識產權往往會帶來驚人的經濟利益;三是體育運動中幾乎每一個環節都會涉及知識產權問題;四是體育知識產權中產權歸屬問題目前在深深困擾著我國體育市場發展;五是體育專有技術的保護更多保障的是作者的精神權利,而不是財產權利;六是現在體育產權的立法、執法和司法,包括守法的情況,遠遠落后于體育知識產權保護的實踐需要。【4】可以看出,相較傳統知識產權而言,體育知識產權有著許多獨特的地方,這就導致僅通過傳統知識產權對體育知識產權進行規范和保護存在許多不足之處。
目前我國體育知識產權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體育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不健全
從我國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體系而言,《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對體育知識產權方面并未進行特別規定,體育知識產權與現有知識產權制度銜接不完整,不連貫,對體育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不足。此外,現行《體育法》對體育知識產權也未進行任何規定。體育知識產權相關規定主要集中在政策性文件,法律位階比較低,不夠系統,只能提供較低層次的法律保障。具體法規層面上,針對奧運會、亞運會的標志已經建立健全相關保護法律法規,但全運會的標志還沒有明確的法律保護。奧運會標志可以通過《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進行保護。2010年4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了《亞洲運動會標志保護辦法》對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第16屆亞運會的有關標志予以保護。但是目前針對全運會的標志保護沒有出臺專門相關規定。盡管按照目前法律法規,可以適用《特殊標志管理條例》、《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保護,但通過專項法規或者規章進行保護的力度最大也最為直接。
2、體育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出現頻率高,維權困難
近年來,隨著體育產業的迅速發展,各類體育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如惡意搶注商標、體育賽事侵權、侵犯體育標志專用權等頻頻出現。惡意搶注商標、體育賽事侵權盜播等是近年來急劇增加的體育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尤其后者主要是伴隨著直播平臺、短視頻等自媒體的興起,網絡視頻產業鏈的不斷擴大而產生的,包括嵌套、跳轉、主播盜播等形式。網絡視頻播放體育賽事的興起,分流了部分電視觀眾群體,體育賽事侵權盜播現象頻頻出現。同傳統的體育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相比,目前網絡體育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具有自身獨特特點,主要體現在網絡上侵權主體更為隱蔽、侵權成本更低、利用網絡傳播速度更快,而對權利人維權而言,“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的問題依然存在。
3、對體育賽事轉播權的保護,立法和司法上存在較多的爭議
我國目前的立法主要從《體育法》、《著作權法》、《反不當競爭法》以及相關法規規章對體育賽事轉播行為進行規范。上述法律法規中對于體育賽事轉播權的規制存在立法單一、滯后于社會發展等問題。體育賽事節目是否具有“獨創性”、是否屬于“作品”等問題,以及體育賽事轉播權是否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等問題都存在不同認識,我國司法實踐中關于體育賽事轉播節目存在著作權保護、鄰接權保護、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以及不保護的四種觀點。上述分歧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體育賽事轉播權的保護,顯然不利于體育產業的健康發展。國辦發〔2019〕43號也提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體育賽事轉播權市場化運營,但這需要厘清賽事轉播權在法律上的定位。
四、完善體育知識產權制度的建議
1、加強體育知識產權立法和政策的完善
鑒于《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屬于一般知識產權法,單獨對體育知識產權進行規定顯得突兀,可以考慮在《體育法》中對體育知識產權進行原則性規定,這樣有關部門在進行制定體育知識產權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時有上位法依據,有利于對體育知識產權進行針對性規定和保護,這也符合我國的立法習慣。另外對于標志知識產權,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出臺針對全運會等有影響力運動會的標志保護辦法,以做到針對奧運會、亞運會和全運會的標志保護都有具體專門的法規和規章。
2、加大對體育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查處力度,提高保護水平
針對體育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頻發的情況,執法機構應當加強多部門聯合執法,定期開展專項行動,通過行政查處等手段,主動出擊,打擊體育知識產權侵權行為。要針對性地指導各體育協會和體育產業龍頭企業開展體育知識產權保護各項工作,聯合構建監測平臺,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技術,針對體育賽事侵權盜播行為做到全面監測、及時發現、實時取證、快速處理,聯合懲戒。考慮到體育知識產權的國際性,應當積極參與WIPO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逐步建立體育知識產權海外糾紛應對指導和維權援助機制,支持體育知識產權海外布局,主動參與國際條約和國際協定談判協商,推動體育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有實質性進展。
3、加強對體育賽事轉播權相關利益主體的保護
目前,對體育賽事組織者權利的保護,在《體育法》中已有所規定。根據該規定,未經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等相關權利人許可,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采集或者傳播體育賽事活動現場圖片、音視頻等信息。這是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的權利基礎,已經可以據此進行法律保護。但對于體育賽事轉播畫面是否可以構成作品通過著作權法予以保護在司法實踐中存在爭議。目前許多專家學者和司法機構觀點是:如果體育賽事節目在機位設置、鏡頭切換、畫面選擇、剪輯等方面能夠反映獨特構思,符合獨創性要求,可以通過視聽作品予以著作權保護。為更好地保護體育賽事轉播相關主體的正當利益,建議將賽事轉播畫面在特定條件下可以通過著作權保護予以立法明確,以消除分歧,更好地落實43號文件中提出的“推動體育賽事轉播權市場化運營”,以推動體育賽事活動的發展和繁榮。
注釋
【1】https://www.cnipa.gov.cn/art/2019/1/25/art_715_135165.html
知識產權報,孫迪,“WIPO公布2019年世界知識產權日主題——奮力奪金:知識產權和體育”。
【2】“體育產業迎來知識產權新賽場”,江蘇經濟報,2019年4月26日,杜穎梅
【3】“騰訊與NBA達成版權合作 合約金額5年15億美元”,2019年8月,中國知識產權報,侯偉
【4】“專家:體育知識產權不是兩者簡單相加 它具有行業特殊性”,2020年07月24,人民網-體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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