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爭分奪秒
用生命圖方便
贏不來速度 更換不來安全
稍不注意就可能釀成大禍
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22日,林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從福鼎市城東北路往江濱橋方向行駛,當行至福鼎市城區桐山大橋東側信號燈交叉路口時,與薛某駕駛的從福鼎市城東北路往桐山大橋方向過來的閩J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碰撞后,造成林某受傷及車輛損壞。
責任結果
當事人林某駕駛非機動車遇有停止信號時,未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且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應負主要責任;當事人薛某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未減速慢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次要責任。
福鼎交警溫馨提示
車輛行至路口時一定要注意觀察
不闖紅燈、不逆行、不爭道搶行
生命只有一次
切莫搶了時間!丟了安全!
福鼎市融媒體中心
來源:福鼎交警微發布
編輯:林銹銹
審核:汪晶晶
監制:張新輝
總監制:王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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