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打造大同市新能源商用車產業生態,促進全市新能源商用車推廣應用,助力“雙碳”目標實現,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進一步加快新能源商用車互通互換生態建設若干措施》,對新能源商用車生產、消費、建站等給予獎勵補貼,自今年4月12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新能源商用車生產企業根據市場需要開發新車型,獲得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后,給予500萬元一次性新產品開發獎勵,1個市場主體只享受1次獎勵。
對投資額度達到2000萬元的新能源商用車零部件配套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穩鏈補鏈強鏈獎勵。
對新能源商用車產業鏈企業在政策有效期內的貸款或融資租賃產生的利息支出給予補助,貼息標準按照利息支出的50%給予補助,且貼息額最高為貸款本金的3%(含),計算貼息時以支持期內貸款實際計息天數作為計算依據,每個支持對象年貼息額最高100萬元。
對接入“大同綠色交通運輸監管平臺”、滿足換電要求的新能源換電重卡,除國家、省推廣應用補助外,購買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換電重卡,給予購置車輛一次性獎勵1.2萬元/輛。
對接入“大同綠色交通運輸監管平臺”、滿足換電要求的重卡換電站基礎設施,除國家、省級推廣應用補助外,每新投入使用一個新能源換電重卡換電站,給予30萬元獎勵。
(來源:大同日報)
(責編 黃晶 助編 蘭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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