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給我的房租是每月2000元,租給租戶每月1450多元,也就是說中介公司每月要賠550元,這種情況肯定不正常。”近日,有多位市民向半島晨報官方微信新聞報料平臺反映,他們將房子委托給大連瀚眾易安居房地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易安居)出租,結果收不到租金,這才發現易安居存在“高收低租”的情況。中介公司為何高價租來房源再低價租給他人?房東租客如何避免遭遇此類情況?房東收不到租金是否可以驅趕租客?記者對此事進行了采訪。
反常經營 中介收一套房月虧400元
今年1月,白女士在開發區買了一套房子,當時這套房子處于出租狀態。“房主委托易安居代為出租,因為出租合同今年6月份到期,因此我也沒有辦法收房。”白女士說,按照合同約定,今年2月10日,易安居應該向她支付房屋租金。“2月初的時候,易安居的業務員便聯系我,說公司出現了問題,房租可能交不上了。”
白女士來到位于沙河口區集賢北街的易安居,結果發現這家公司已經關門了。“大門鎖著的,房門外張貼多份房東打印的通知書或告知書,都是因為易安居拖欠房東租金,于是房東要求解除合同。”
經了解,白女士發現易安居操作自己買的這套房子過程中,存在“高收低租”和“短付長收”的情況,“易安居每月給我的房租為 1550元,按季度支付。而易安居往外出租這套房子,則要便宜很多。我從租客那里了解到,當時租客交了10個月的房子,易安居口頭承諾額外贈送2個月,核算下來,每月房租在1100多元。按照正常交易,易安居每月要虧損400元左右。”
公司關門 電腦等辦公用品已被搬走
記者了解到,和白女士有同樣遭遇的房東還有很多。姜女士在甘井子區椒金山街道有一套房子,去年8月份,她將房子委托給易安居對外出租,“當時我們約定,每月房租2000元,易安居三個月交一次房租。”姜女士說,去年12月30日,易安居沒有按照約定支付房租,于是她聯系了業務員,“對方表示會盡快聯系給我打款。”
隨后的一段時間,姜女士多次聯系易安居方面,“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諉,有一次說公司賬號被封了,之后又承諾今年1月20日給我打款,后來又說春節放假……總之就是拖著不給房租。”
今年2月中旬,姜女士來到易安居,結果發現這家公司已經關門了,“大門鎖著,里面的電腦等辦公用品也都搬走了。”當天,有數十位房東因為同樣的問題來到易安居討說法。姜女士隨后找到自己房子的租客,經過交流發現租客租這套房子要便宜很多,“當時租客交了10個月的租金,易安居承諾再贈送兩個月,核算下來,每月租金只有1450元。也就是說易安居操作我這套房子,每月要虧損550元錢,這里面肯定存在問題。”
記者調查
涉事公司成立剛滿一年
白女士在找易安居維權時,發現有類似遭遇的房東數量著實不少,于是大家組建了一個微信維權群,“目前群里的房東加起來已經超過150人了,肯定還有很多房東沒有進群,實際人數應該還有很多。”
白女士將房東的統計表發給了記者,上面登記的房東已經超過130人。“有些房東年紀比較大,不會使用軟件,因此沒有登記。”白女士說。記者注意到,這些房東委托給易安居對外出租的房子數量遠超登記人數,因為有些房東將多套房子委托給易安居對外出租。去年7月,肖先生將11套房子委托給易安居對外出租,“我就收了一個季度的房租,到了第二季度,對方以各種理由拖著不給,我一直討要,對方給了一部分,但也沒給全。”記者了解到,這些房東被拖欠的租金從幾千元至幾萬元不等。
記者了解到,姜女士、白女士等諸多房東已到公安機關報案。3月初,公安機關找到了易安居的負責人,“對方承諾會盡快籌集資金支付我們這些房東的租金。但易安居目前沒有恢復營業,相關負責人也聯系不上,我們心里根本沒底。”
記者從企查查檢索發現,易安居成立日期為2024年3月12日,也就是說,這家公司成立剛剛滿一年。目前該公司成為被執行人。2024年12月25日,易安居哈爾濱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成立,目前該公司經營異常。
3月26日,記者撥打多個易安居相關負責人的電話,但電話無人接聽。記者又給對方發短信留言,但一直沒有得到回復。
業內人士揭秘“賠本”生意套路
近幾年,房產中公司通過“高收低租”“長收短付”圈錢跑路的事件時常出現,河南、廣西、吉林等地都有相似案例,多地還曾發生未收到租金的房東驅趕租客的情況。去年,鄭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經偵大隊偵破多起房屋租賃詐騙案,涉案中介公司共有3家,其中一團伙在2023年2月-2023年11月間,共對700余名租客實施詐騙,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高收低租”騙局套路通常為:首先這伙人在一座城市注冊房屋租賃公司,招收大量業務員,以托管房屋的方式,通過線上和線下收集房源;與房東簽訂合同時,承諾支付一個月押金并按月支付高價租金。通過“高收、短付”的形式,他們在短時間內便可積累大量房源。收集到房源后,房屋租賃中介公司再采用“低租、長收”的形式,通過社交媒體發布低價房源吸引租客。這些人在向外出租時,月租金通常比房東托管價格低幾十元至數百元不等。租戶租期越長,租金就越低,目的就是為了騙租客簽下長期合同,提高支付總費用。
業內人士表示,支付房東的租金是按月支付,而收取租戶的卻是一次性一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房租,這樣“少出多進”的方式就能圈到更多錢。而在資金達到一定數量時,這些人就攜款“跑路”。
“高收低租”騙局套路
1
在一座城市注冊房屋租賃公司,招收大量業務員,以托管房屋的方式,通過線上和線下收集房源;與房東簽訂合同時,承諾支付一個月押金并按月支付高價租金。通過“高收、短付”的形式,他們在短時間內便可積累大量房源。
2
收集到房源后,房屋租賃中介公司再采用“低租、長收”的形式,通過社交媒體發布低價房源吸引租客。這些人在向外出租時,月租金通常比房東托管價格低幾十元至數百元不等。租戶租期越長,租金就越低,目的就是為了騙租客簽下長期合同,提高支付總費用。
3
“少出多進”的方式就能圈到更多錢。而在資金達到一定數量時,這些人就攜款“跑路”。
律師觀點
租客是否騰房 關鍵在于合同性質
如果中介收錢跑路,租客還能繼續租住嗎?房東能強行收房嗎?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他表示是否騰房主要看房東和中介簽的是什么合同。如果房東和中介簽的是《委托合同》,租客按合同約定給中介支付了房租,那么即使中介跑路了,沒有向房東支付房租,房東也無權直接解除中介與租客簽訂的合同,也無權要求租客再次支付房租。這種情況下,房東可以根據《委托合同》向中介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房東與中介簽的是《租賃合同》,合同中沒有約定中介可以轉租,也沒有補充協議、授權委托等,則中介轉租行為可能構成無權處分。這種情況下中介跑路,房東作為所有權人有權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要求租客騰退房屋,租客損失的租金由中介公司進行賠償。
如果屬于房東有權讓租客騰房的情形,租客一方面可以要求中介公司返回租金、賠償損失,另一方面可以和房東協商給予合理的過渡時間;如果屬于不應騰房的情形,租客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房東的損失由中介承擔;若中介涉嫌詐騙,租客可以報警。王金海律師表示,遭遇中介跑路的情況,房東和租客都是受害者,最好還是能夠互相體諒、共渡難關。
行業監管
六部門發文規范住房租賃經營行為
王金海律師提醒,房東在選擇房產中介公司時,切勿因貪圖省事或追求高額收益而輕易將房屋授權托管給來路不明的中介公司。應現場查看其各類手續是否齊全,并重點關注中介公司的成立時間、經營規模等信息,以確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對于租戶而言,在支付租金時,不要因貪圖便宜而選擇租金明顯偏低的中介公司;應了解并參考想要租住區域的平均租金,若租金價格異常低廉,可能存在風險。
其次,租戶在租房時,盡可能選擇房東和租戶直接租賃模式;若遇到“二房東”,務必核查房屋相關證件、授權委托手續等,確保租賃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租客盡量不要一次性交太長時間的房租,如果可以,最好是按月或按季度支付房租。
2021年4月,公安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要求規范住房租賃經營行為。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除市場變動導致的正常經營行為外,支付房屋權利人的租金原則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3個月的,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的,應當將收取的租金、押金納入監管賬戶。
王金海律師表示,這種“高收低租”“短付長收”的行為,不僅損害了租客的利益,也讓房東承受了不必要的損失,當事人可報警追究法律責任。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佟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