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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重病去世,馬來西亞富豪遠赴中國想認回女兒,沒想到岳父母卻百般阻撓,小姨子更是“鳩占鵲巢”,究其原因,富豪竟當場崩潰,原來妻子竟背著她藏了這么多秘密。
這件事發生在2018年,來自馬來西亞的富豪李明杰,遠赴湖南想要認回自己的女兒。因為她的妻子江珊2017年被查出了癌癥晚期,當時李明杰將妻子和女兒留在中國治病,自己則帶著兒子回到了馬來西亞工作。
可后來,妻子實在太想念兒子,便將女兒留下,自己回到了馬來西亞!誰也沒想到,僅僅回到馬來西亞十幾天,妻子就撒手人寰,這讓李明杰悲痛不已!
悲痛之余,李明杰便打算將女兒笑笑接回馬來西亞,一是讓女兒祭拜一下母親,二是讓兄妹二人團聚!然而,李明杰萬萬沒想到,就在他給岳父母打電話想要帶走女兒的時候,岳父母一家的態度卻發生了三百六十度大轉變。
他們不僅找各種借口推辭,甚至還直接不讓女兒見他,還拉黑了他的聯系方式!岳父母一家的態度驚呆了李明杰,要知道妻子還在世的時候,他們兩家之間的關系還是很好的。每年他都會帶妻子和孩子回中國探親,岳父母對他很滿意,每次回去都熱情的招待他。
李明杰也把他們當成自己的父母一樣對待,每次回去都給他們買很多好東西。如此和諧的家庭,當時讓很多人羨慕不已,可李明杰怎么都不會想到,妻子去世后,岳父母對他的態度居然發生了如此大的變化。
李明杰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么,更不知道岳父母是出于什么原因對他的這樣的,可女兒是他的親生骨肉,說什么他都要將她帶回馬來西亞。
所以,李明杰不遠千里遠赴中國,找到了湖南一家電視臺,希望能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可當記者跟著李明杰來到江珊家的時候,江家人的態度似乎并不像李明杰說的那樣強勢,反而很熱情的歡迎他,還帶女兒見他。
眼前的和諧畫面,記者無論如何都無法和李明杰所說的聯想到一起,難不成是李明杰在說謊?
妻子生病去世,馬來西亞富豪遠赴中國想認回女兒,沒想到卻遭到岳父母一家的強烈反對,得知原因富豪大吃一驚,這是怎么回事?
江家人對李明杰的到來并沒有表現的很反感,而且,他們還說從未阻止過李明杰和女兒相見,但要帶走笑笑是絕對不可能的。
因為江珊臨終前曾留下過遺囑,稱要讓女兒留在中國替自己盡孝,江珊的父親江永新和妹妹江小枚也是為了她才這樣的。
不僅如此,江永新還將女兒的去世全都怪罪到了李明杰的身上,說都是李明杰不想救女兒,她才去世的!而且,女兒去世后,李明杰一年都沒來看過女兒,如今說帶走就帶走,怎么可能?
江永新還說女兒在馬來西亞過得并不好,當初他就反對女兒嫁過去,但女兒還是執意和李明杰結了婚!還是婚后他們見李明杰對女兒還不錯,對他們也很孝順,所以才漸漸接受了他。
可他們怎么都沒想到,女兒在生下第二個孩子后沒多久便被查出了癌癥晚期!原本他們是想讓女兒在中國接受治療的,但女兒太想念兒子就回了馬來西亞,誰曾想十幾天后就去世了!
女兒的去世給江永新帶來了沉重的打擊,好在外孫女還在他身邊,看見她就像看到了女兒一樣,所以他是不會同意讓李明杰將外孫女帶到馬來西亞的!
而江珊的妹妹江小枚此時又拿出了一份遺囑,江珊在遺囑中說明了,要把女兒留在父母身邊替她盡孝。并且,江珊名下的2套房產和一套門面房,還有一些商業保險金等等財產都留給了女兒!
另外,遺囑最后還清楚的寫了笑笑的監護權在江珊父母的名下,而且,她已經擁有了中國公民身份證!
這讓記者很好奇,可江小枚卻說這件事李明杰都是知情的,如果李明杰真的知情,那這件事其實就沒什么好說的。但奇怪的就是,李明杰居然對這份遺囑毫不知情!
妻子去世,馬來西亞丈夫遠赴中國想接回女兒,卻遭到岳父母反對,丈夫好奇調查,沒想到竟發現妻子隱藏的秘密,這讓他當場崩潰,這是怎么回事?
關于遺囑的事情,李明杰稱他根本就不知道,不僅如此,李明杰還拿出了一份承諾書!承諾書上寫著,他的女兒笑笑暫時由妻子的妹妹江小枚夫婦撫養,還將笑笑改成了江姓,并且還要隱瞞笑笑的身世!到她結婚的時候才能告訴她。
承諾人是江小枚和她的丈夫,可面對這份承諾書,江小枚卻死活不承認,她說簽名都是偽造的,她不知道這份承諾書是怎么回事!
說著江小枚就逃避似的離開了現場,如此奇怪的行為,無疑增加了李明杰的懷疑,他覺得這一切都是江家人的陰謀!不論是承諾書,還是遺囑,李明杰完全都不知情!
為了查明這究竟是怎么回事,記者帶著李明杰來到了當地派出所,然而經過調查發現,笑笑的出生證明上根本就沒有爸爸的名字。
他們懷疑當初江珊是故意隱瞞了自己已婚的事實,拿著親子鑒定將女兒的戶口落在了自己的名下!
得知這個真相的李明杰很崩潰,他稱自己并不在意妻子的遺產,他這是想讓女兒回到他的身邊,女兒已經失去了母親,他不想讓女兒又失去父親,還失去哥哥!
所以,李明杰堅持要把女兒帶回馬來西亞。而經過律師分析,江珊處理自己的合法財產無可厚非,但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是生父生母,如果要變更監護人,必須是一方存在惡劣行徑才能變更,夫妻任何一方都沒權利剝奪另一方的法定監護權。
而江珊在給女兒上戶口的時候存在故意隱瞞的行為,所以她的所有行為很有可能都是不具備法律效率的,包括遺囑和承諾書!
這件事如果鬧到法庭上,李明杰的勝算是很大的,可李明杰不想把事情鬧得那么僵,他還是希望能和平解決這件事!
李明杰的請求很簡單,就是希望女兒能和他以及哥哥生活在一起,如果岳父母想念女兒,他會承擔雙方之間來往的費用,不管是岳父母去馬來西亞,還是女兒回中國,他都不會阻止雙方見面!
可就是這么簡單的請求,卻再次遭到了岳父江永新的反對,江永新的情緒很激動,他稱女兒的遺言就是要讓笑笑留在中國,而笑笑的存在能緩解他對女兒的思念,他堅決不同意李明杰將其帶走!
江小枚的態度也很堅定,無論如何都不會放笑笑離開中國!但從法律上講,李明杰是笑笑的法定監護人,他有權帶走女兒,律師也盡可能的勸說江家人,希望他們能早日明白這一點。
參考資料:尋情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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