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廣東省從2025年3月1日起上調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按照規定,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各類用人單位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設有五個檔次十個標準,其中:
深圳市(一類區)全日制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52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3.7元/小時,較原標準上漲6.78%;
廣州市(一類區)全日制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5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3.7元/小時,漲幅8.7%;
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四地(二類區)全日制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8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8元/小時,較原標準上漲9.47%;
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五地(三類區)全日制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較原標準上漲7.56%;
其它地區(四類區)全日制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4元/小時,較原標準上漲8.02%。
上調后的新標準升至全國第2位,僅次于上海。當然,廣東省還允許有條件的地市在上述基礎上可以適當上調,只要報省人社廳備案即可。
按照《通知》規定,勞動者只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就不得低于上述最低工資標準。
不過,請注意,上述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加班加點工資,各種津貼(無論什么名義),非貨幣性補貼,非工資性勞保福利待遇。
換句話說這些收入和福利是在最低工資外單獨計算,不列入最低工資統計范疇,相當于拿到手的實際收入應該為最低工資標準+上述各項收入和福利。
如果加上上述非最低工資統計范圍的收入等于或低于本次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那就是違規行為,本人可以申訴到人社部門要求限期補發或按所欠工資的0.5-1倍支付賠償金。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廣東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保公積金,所以扣除社保公積金后,實際拿到手的錢肯定會低于上述最低工資標準的,但只要加上社保公積金后的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就對了,低于就有問題了,可以要求單位補發差額。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廣東省部分職工、失業人員和相關人員的收入將會隨之增加。
1.單位職工(包括私企、民企在內的各種類型單位)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中原工資收入低于本省最低工資標準的,本次最低工資上調后,其工資收入一類區收入將增加到2500元(深圳2520元)、二類區將增加到2080元,三類區將增加到1850元,四類區將增加到1750元,相當于收入從2025年3月起最高可以上漲6.78%--9.47%。
2.按照廣東省規定,單位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所以自3月1日以后,廣東省病假工資一類區不得低于每月2000元(深圳2016元)、二類區不得低于每月1664元、三類區不得低于每月1480元、四類區不得低于每月1400元。
3.試用期內等各類新入職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和特殊行業人員(環衛工、保安等)以及部分從事靈活就業人員和小時工、鐘點工等收入低于本次最低工資標準的人群。
4.依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計發的下崗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也將從3月1日調整為一類區每月2250元(深圳2268元)、二類區每月1872元、三類區每月1665元、四類區每月1575元。
當然,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會帶來一些聯動,比如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職工平均工資可能就會隨之相應提高,從而帶動社保繳費基數和企業職工遺屬喪葬撫恤金的關聯提高。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