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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談會在北京舉行,對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工作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 攝影 孫若豐
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本刊記者 花蕾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自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1984年成立首個少年法庭起,截至2024年年底,全國法院共有少年法庭2700余個。
如何學深悟透做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一以貫之落實黨和國家少年兒童工作方針政策,以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未成年人審判這份陽光事業?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關于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發布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題指導性案例,建成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事例庫……一項項舉措推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邁向了更高水平,更好地落實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
人民法院堅持嚴格公正司法,不斷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犯罪防治。如今,中國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人權法治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
01
嚴格公正司法
20世紀90年代,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全國首創了“U”形法臺,寓意張開懷抱保護每一個走進法庭的孩子。“U”形法臺創設以來一直被沿用至今。法臺被設計成暖色調,被告人席與課桌同高,每一處細節都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特別關心和特殊保護。這里不僅是查明事實、依法辦案的場所,對于未成年人來說,更是他們改過自新的課堂。
“少年審判與普通成人審判‘非常不同’。未成年人心智發育不成熟、人格不穩定、可塑性強,對待他們不能像犯罪的成年人一樣。”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長秦碩認為,在未成年人出現問題時,外界的處理方式會影響他們人格的形成,因此,恰當的處理方式非常重要。
年少不是“免死金牌”。2024年3月,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3名初中生殺害同學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對未滿14周歲初中生殺害同學埋尸案主犯,依法頂格判處無期徒刑,同案未參與犯罪預謀和加害行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處罰。”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強調。該案是我國首次對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犯罪人頂格判罰。
那么,對于不同的判決結果又是如何考量的呢?“對未成年人犯罪,人民法院堅持寬容但不縱容的原則。本案判決體現了‘寬嚴相濟、懲教結合’的未成年人犯罪預防理念。”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任、《報告》起草組負責人林文學在解讀《報告》時表示,不予刑事處罰并不意味著放任不管,法院建議對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通過專門矯治教育,改變未成年人的不良思想和行為習慣。
一直以來,人民法院在刑事審判中依法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準確把握和判斷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導致犯罪的深層次原因等,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2025年2月28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行死刑。余華英曾多年多地流竄作案,拐賣17名兒童,導致多個家庭破碎,部分被拐兒童因受虐待或疾病早逝,危害極大,且余華英本人始終沒有任何悔罪表現,主觀惡性極大,人民法院依法對其判處并執行死刑。
“該案傳遞出人民法院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嚴懲、絕不姑息的鮮明態度。”林文學表示,2024年,人民法院共審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萬件4.1萬人,同比下降1.1%。
在民事、行政審判中,人民法院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實現優先立案、快速審理、及時裁判、高效執行,并做實做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等工作。
實踐的探索,構成了解決問題的良方。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心理評估干預、延伸幫教……少年審判法官們針對未成年人的特點,探索出一系列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理、執行方式。
02
凝聚保護合力
“《意見》及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題指導性案例突出體現了人民法院面臨新形勢、新問題,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犯罪防治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在全國人大代表、甘肅銳城律師事務所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陳燦看來,“人民法院要通過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一體保護,并以司法保護促推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保護融合發力,對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未成年人保護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等各方協同配合。人民法院持續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改革,不斷促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六大保護”(以下簡稱“六大保護”)融合發力。
那么,如何促推“六大保護”融合發力?河南省三級法院運用“一案四查”工作方法,同步審查被告人犯罪行為應當如何定罪處罰,經營者違法行為是否受到行政處罰、是否侵害未成年人民事權益及不特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以此強化違法行為線索發現;探索完善“刑事與民事、公益訴訟”“訴訟與執法”兩項銜接機制,“一攬子”保護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河北省三級法院不斷健全審判工作機制,全方位做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在全國首創“一案兩卷”機制,在審判卷外單獨設立“保護預防卷”,并以“一案兩卷”機制為抓手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多舉措促推“六大保護”貫通融合。“一案兩卷”為關愛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了全方位、持續性的保障。
“有些孩子由于家庭教育缺失,易受不良行為影響,從而出現行為偏差。”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原始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行政專員黃美媚一直關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成長。履職多年來,她深刻體會到案件在法院,但問題根源在社會。
人民法院如何落實代表建議,通過司法審判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護“閉環”?為此,人民法院不斷加強與民政、教育、婦聯、共青團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注重加強與公安、檢察、司法、婦聯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構建“法院+N”治理模式,推動建立浙江省首個未成年人社會觀護團,讓“走錯路”的孩子順利走出訴訟陰影。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相當比例的未成年犯罪人家庭不完整,親情陪伴、家庭教育、規范引導缺失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人民法院積極助力家庭保護、學校保護不斷落到實處。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要求法官在審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導父母當好合格家長。這一年,全國法院共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3.7萬份,依法撤銷598名“生而不養”父母的監護人資格,督促指導父母切實擔起養育責任。同時,針對夫妻離異后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疏于履行監護責任的問題,明確子女實施的侵權行為須由離異雙方共同擔責。
03
“功夫在案外”
“家庭保護始終是第一位的,沒有什么比一個身心健康、積極向上的孩子更可貴。”2024年9月6日,張軍院長第7次以北京市第二中學法治副校長身份走進校園,與師生家長共商如何強化犯罪源頭預防,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報告》顯示,2024年,全國法院4萬名法治副校長切實擔起守護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周口市希望小學校長李靈關注到《報告》提到的一起校園侵權案。某小學生在學校下樓時摔倒受傷,因樓梯設施完善,老師經常開展安全教育且事發后及時送醫,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認定學校已善盡管理職責,判決不擔責。“這樣的判決有利于學校更加放心大膽地組織校園活動,讓孩子們勞逸結合,玩得更放心更開心。”李靈十分高興地表示。
校園安全一直是學校管理的難點和重點,近年來部分學校甚至開始出現不敢讓孩子玩耍,甚至課間也不讓孩子出教室這種極端現象,令許多家長感到擔憂。“校園人身損害案件中,如何確定學校的責任及司法的考量是什么?”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報告》解讀系列全媒體直播訪談第一場活動中,李靈通過現場連線方式問出了心中疑惑。
“孩子雖在校,家長也有責,校園安全需共同守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表示,校園傷害事件不能因為事故發生在校園,即認定學校一定負有責任,人民法院審理認定校方盡到教育和管理職責的,依法判定學校不擔責,將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管理秩序。
像李靈一樣關注守護未成年人成長“關鍵環節”的,還有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的法官。2024年,周口中院少年審判庭在辦理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失輟學線索。為促推學校保護向前一步,審判庭建立專門臺賬,記錄案涉未成年人輟學前的學校和輟學原因,總結后移送給市教育主管部門,便于教育主管部門找準學校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對學校的管理,從源頭防止輟學現象發生。
“既重視‘辦案’又重視‘救人’,‘功夫在案外’是少年法庭工作的獨特之處。”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蔡金芳表示,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法官會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陪伴孩子成長。這種陪伴既不能影響其正常生活,又要適當干預其不良行為。
當下,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涉未成年人新型案件不斷涌現。未成年人利用網絡犯罪行為增加,未成年人惡性案件后果嚴重,如何依法懲處更為公正?未成年人網絡直播打賞及大額游戲支付行為出現,但支付行為究竟是未成年人本人實施,還是未成年人家長實施,這類案件的舉證責任由誰承擔……這些問題考驗著法官的司法智慧,也亟須人民法院研究并回應。
04
新征程使命光榮
1984年,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指定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官集中辦理案件。一段時間后,一名法官與兩名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集中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自此,我國的未成年人審判事業正式起航。
198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首次專門召開全國法院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經驗交流會,明確提出“成立少年法庭是刑事審判制度的一項改革,有條件的法院可以推廣”。同年7月,長寧法院正式成立獨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審判庭。隨后,江蘇、北京、福建等地相繼開啟少年法庭改革探索,隨之在全國拓展開來。
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專門設立少年法庭指導小組,少年法庭工作被正式納入最高人民法院監督指導體系。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中級人民法院啟動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試點工作,從而統一審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最終確定1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17個中院作為試點單位。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切實執行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將少年兒童工作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社會關心少年兒童成長的氛圍越發濃厚,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邁出堅實步伐。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18家中基層法院開展為期兩年的少年家事審判改革試點,以江蘇為代表的多個省份建立少年家事審判庭。
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審判工作辦公室,推動高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審判機制改革,舉辦調研座談會加強對下指導,研究設立未成年人案件單獨案號……集中、統一負責全國少年審判工作監督指導。2024年,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庫平臺建設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事例庫正式上線。同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意見》,為少年法庭工作發展指明了方向。
“未成年人審判是一項講政治、講法治、講情懷的事業。”2024年11月27日,張軍在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談會上指出。40余年來,少年法庭從無到有,由最初專門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發展為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日益完善的少年法庭,正在成為少年司法制度的堅強基石。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對“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制定專門矯治教育規定”等作出部署,對新時代人民法院進一步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正如全國人大代表、從事少年審判工作30年的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陳海儀所言:“新時代的少年法官,既是審判員,也是‘燃燈者’;既要讓違法犯罪的行為得到懲處,也要讓折翼的雛鳥重新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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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05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6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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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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