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重量級人物出來批評李嘉誠了。這一次是誰呢?是商務部研究院國際研究所副所長白明。他怎么說的呢?他說李嘉誠在商不言商。什么意思呢?他說李嘉誠賣港口沒有錯,但是得符合商業邏輯。簡而言之,就是他質疑李嘉誠家族這次賣港口不符合商業邏輯。
為什么呢?他說賣港口肯定是價高者得,但是李嘉誠家族這次賣港口的行動非常反常。為什么呢?沒有競標,而且在極短的時間內就跟貝萊德集團達成 200 多億美元如此巨額的交易。其實簡單來說,他說的確實沒錯。這么大的一筆交易,一般來說需要先放風,看看市場上有誰有意向,然后再邀請一些國際大財團一起來競標。因為這 43 個港口是非常重要的戰略資源,而且港口一直在盈利,盈利能力也非常強。所以,李嘉誠如果真的要賣,說不定能賣到一個更好的價錢。那為什么他這一次沒有這樣做呢?這就是人家質疑的地方。
而且你看,白明的背景是什么?商務部。所以代表了什么樣的聲音跟質疑,大家現在心里都有數了吧。就在昨天,李嘉誠家族已經確定會跟貝萊德集團如期推進這個交易,會在七八天之后正式去落實這個交易?,F在很多人不理解,為什么這么多人反對,李嘉誠家族還要冒天下之大不韙去推動這筆交易,這就是很大的一個問題。難道他們真的覺得自己只是在營商,覺得這個時候要賣,沒有考慮其他問題,只是為了掙錢而已,沒想很多?
但是當一個商人已經坐擁富可敵國的財富,當他控制的資源已經達到足以影響整個國際社會走勢、國際輿論走勢以及國家戰略資源的時候,這個時候再說只是單純出于賺錢的考慮,那就完全不對了。他沒有起到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簡單來說,能者多勞,社會就是如此。我們普通人做不了那些大事,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愛國。但是當你有了這么大力量的時候卻不去做,還說 “我在商言商”。
我之前已經說過,如果任正非為了躲避美國制裁,把華為直接搬到美國去,讓華為成為一家美國公司,行不行?他也是在營商,只是為了賺錢,這么做有沒有錯?如果在商言商是對的,那華為能不能這么做?其他被美國制裁的中國企業能不能也這么做,全部搬到美國去,成為美國企業,反過來給中國捐款,或者以外資身份回來投資建廠,行不行?我相信很多人認為不行。當一個企業家到了這個位置,就必須盡到這個責任,沒有盡到就是他的錯。
我們不否定李嘉誠以前對中國做過的一些貢獻,包括他在慈善方面的貢獻,建設汕頭大學,每次有大災大難時都慷慨解囊,還有他在 90 年代初期帶著很多港商回到內地投資,帶了個好頭,包括 1993 年投資 60 億興建鹽田港,很多項目確實推動了內地的經濟發展。但是他不好的方面咱們也不能掩蓋。他在內地很多項目拿地之后,擱置開發很多年,一直沒有完全開發完,坐等地價樓價上漲,這是一種很不好的做法,是在鉆政策的漏洞。
雖然當時內地法律上沒有禁止,但是這么做難道不知道會傷害老百姓的利益嗎?很多老百姓沒有房子住,而他卻囤著房子慢慢賣、慢慢開發。難道他在香港搞了這么多年房地產,不知道這個事情的危害嗎?所以我覺得很多時候,不能純粹說 “我在商言商,我囤著房子,沒違法”。確實沒有違法,但是作為一個企業家、一個商人,還是應該有一定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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