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催告書
龍社保催字〔2025〕2號
吳海偉:
我單位于2024年11月28日向您送達了《社會保險基金追回決定書》(龍社保追字〔2024〕3號),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內既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又未履行我單位作出的行政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我單位現依法向您催告,請您在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日內退回多享受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待遇,共計人民幣2730.24元。
如對履行該義務有異議的,請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3日內向我單位提出陳述和申辯。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義務的,我單位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賬戶名稱: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戶
銀行賬號:442001010400173490000000005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附言:(吳來星)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電話:0762-6750029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址:龍川縣新城區吉祥一路68號
龍川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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