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 《陜西日報》第5版
寶雞以司法之力保障婦女權益
“為了這個家,為了孩子,我放棄了工作,差點什么也沒有了……幸好有法律的庇護,讓我們女性的權益得到保障,讓我重燃對生活的希望。”3月24日,回想起當時的經歷,黃某眼中忍不住泛起淚花。
2017年,黃某與丈夫張某登記結婚。剛開始,兩人感情甜蜜,因張某長期出差,黃某便辭職在家照顧家庭。可隨著時間的推移,黃某與張某因家庭瑣事矛盾頻發,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直到張某訴訟至法院要求離婚。
“養兒育女、照顧家庭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責任。婚姻存續期間,黃某為撫養子女、照顧家庭付出更多的家務勞動,家務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雖是無形的,卻不應該被忽視和否定。”寶雞市金臺區人民法院法官樊龍華介紹,雙方經調解離婚,黃某獲得家務勞動補償金5萬元。
“平等保護與特殊照顧并重,依法適用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我們對涉及婦女權益的民事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樊龍華說。
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田平安說:“我們聘請人民調解員、家事調查員、家事輔導員等人員,組建專門的調解隊伍,不斷健全完善家事調解、家事調查、心理輔導、感情修復、回訪幫扶等制度,積極建設符合家事審判特點的審判場所,促進家事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寶雞法院系統聚焦婦女權益司法保護工作,積極轉變審判理念、推進審判改革、延伸司法職能、加強宣傳教育,努力以司法之力守護“她”幸福。
“本院經審查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威脅到申請人及其家人的安全,申請人面臨現實危險。現裁定如下:禁止被申請人對申請人實施威脅、恐嚇、謾罵、毆打等家庭暴力行為,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近親屬。”
拿著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婚后飽受家庭暴力傷害的劉女士說:“人身安全保護令就是一把斬斷家庭暴力的利劍,讓我脫離苦海!”
劉女士的丈夫王某因家庭瑣事長期對其實施家庭暴力,并采取沒收個人銀行卡、手機等方式對劉女士進行人身控制,給劉女士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劉女士主動向渭濱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為確保劉女士人身安全,渭濱區人民法院結合劉女士提交的報警回執、接處警登記表、診斷證明書等證據,及時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王某實施家庭暴力,并告知其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后果,同時將人身安全保護令送達王某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及居民委員會,將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落到實處。
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楊瀚黎介紹,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制度。寶雞法院系統持續更新審判理念,積極推行人格權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護令、家庭教育指導令、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和離婚證明書“四令一書”工作,2024年共制發“四令一書”1927份。
寶雞法院系統打出反家暴“組合拳”,與公安、民政、司法、婦聯等單位分別建立反家暴婚姻指導、婚姻關系修復重建等協作聯絡機制,訴中做好案件事實走訪調查、心理疏導等工作,訴后對婦女生活狀況、糾紛后續情況進行定期回訪。
“今天這場普法講座是為各位女同胞量身定制的。希望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都能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法治的保障下充分發揮自己‘半邊天’的作用……”
3月4日,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在寶雞高新區旭光社區開展了一場專屬于“她”的法治宣傳教育講座。
法官干警圍繞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內容,由一個個典型案例講起,從婚育、生育、教育到工作生活,對女性享有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作了全方位宣講,同時對依法維權的方法、步驟和途徑進行了重點講解。
此次專題宣傳是寶雞法院系統婦女權益保障志愿服務活動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寶雞法院系統不斷延伸司法觸角,構建“線下+線上”普法新模式,以送法進社區、進企業等形式,擴大宣傳廣度,加大保護力度。
“我們充分發揮新媒體平臺功能,開設‘寶法講堂’等專題專欄,向群眾普及婦女權益保障等法律知識,實現家事普法宣傳教育常態化,依法推動家庭和睦、家庭幸福、家庭文明。”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陳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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