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是什么?月升月落,月圓月缺,古今往來,詩詞歌賦賦予了它諸多獨特的意向。徜徉于這一抹清輝中,“月有陰晴圓缺”是流逝的人生,“江月何年初照人”是永恒的時間。
明月皎皎,人生海海,恰逢三月“女法官國際日”,在有限的時間內(nèi)選擇什么樣的人生,在我進入法院系統(tǒng)工作的第一年,王佳佳法官的事跡給予了我答案。
2024年8月7日,王佳佳法官因依法公正辦理一起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案,慘遭當(dāng)事人報復(fù)殺害,年僅37歲。人民法院報當(dāng)時對王佳佳法官事跡做出了《平凡堅守點亮司法榮光》的報道。“當(dāng)一名法官,為民請命,主持公平正義”,她在有限的時間懷揣著對法治的信仰,對公平正義的堅守,用自己生命的清輝,書寫了忠誠,點亮了公正為民司法的職業(yè)榮光,指引著廣大法治信仰者砥礪前行。
這一次對王佳佳生命篇章的探尋,讓我將職業(yè)的思考和生命的“圓缺”聯(lián)系在了一起。臧克家對“活著”和“死了”有這樣一段論述“有的人活著,他已經(jīng)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皓月當(dāng)空,清輝人間,“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jīng)照古人”,月亮連接著古今,也見證著我們在無常變化中尋找的永恒,在人生短暫的缺憾中尋找的圓滿。
對于像王佳佳一樣堅守正義的法官而言,職業(yè)信仰是他們面對人生可能“陰晴圓缺”的永恒堅守。如她一般,對于法律事業(yè)的赤子之情讓她的清輝變得熱烈,而在她的身后有一個龐大的法官群體,他們將秉持法律信仰,繼續(xù)奮戰(zhàn)在維護公平正義的一線,她用巾幗之軀詮釋了一個法律人的執(zhí)著與堅守。比起太陽,我更愿稱她為月,溫和、希望、慰藉地普照,于群眾,于追隨者,告訴他們什么是坦然面對陰晴圓缺的永恒。
三月會逝,法魂永存。抬頭望月,月亮的存在早已超出了我們對時間的衡量,圓總會缺,缺總會圓,我將在日復(fù)一日的法院工作中,找尋生命的意義,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幫助人民群眾解決分爭、依法維權(quán)。這便是月,如她,如你,如我。
供稿:鄭 真
編輯:鄭 真
校對:鄭 真
審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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