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23 日,陂面鎮上塘村委會僬樹灣山嶺發生山火,經公安機關勘驗現場及走訪排查,迅速鎖定失火人為附近村民熊某。
經查,熊某攜帶爆竹前往上塘村委會僬樹灣山嶺中拜祭祖先,心存僥幸點燃爆竹后引發山火,造成大面積的山林損毀。
熊某的行為違反了《陽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熊某作行政拘留五日處理。
警示
廣大群眾應自覺杜絕野外違規用火。公安機關將持續強化野外違規用火管控力度,深入轄區林場周邊地區開展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堅決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對違反森林防火規定,引發森林火災的,將依法予以懲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陽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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