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好馬必須配好鞍,好車當然也得有個像樣的車牌才行。
但對于成都的李先生來說,卻成了他的一場噩夢。
0 1
李先生是成都一家小公司的老板,歷經多年努力奮斗,終于如愿以償購置了一輛心儀已久的豪華轎車。
便開始憧憬著能給愛車配上一個理想的車牌,讓這份喜悅更加圓滿。
選號那天,他早早地來到了車管所,看著周圍的人一個個完成選號,有的還選到了令人艷羨的豹子號,他的內心既緊張又激動。
當輪到他時,工作人員告知他:"根據規定,每位車主有180秒的選號時間。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選定,系統將自動隨機分配號碼。"
李先生的眼睛緊緊盯著選號系統屏幕上不斷跳動的號碼,那叫一個糾結,他反復瀏覽、比對各個號碼,卻遲遲無法決定。
一分鐘……兩分鐘……屏幕上的倒計時刺眼地提醒著他,180秒越來越少了。
李先生開始手忙腳亂地想點擊一個號碼,可是已經來不及了。
最后一秒,嘀——的提示音響起,屏幕停止滾動,系統跳出提示:"選號時間已到,系統已為您隨機分配車牌號:川A·XX914。"
看到這個號碼,李先生當場就不樂意了。
在四川方言里,“914” 的諧音近似于 “就要死”,這也太不吉利了!
開著掛有這個車牌的車上路,心里太膈應。
于是,李先生立刻找到工作人員,焦急地說道:“同志,你看這個‘914’,這諧音聽起來太不吉利了,能不能讓我重新選一下?”
工作人員解釋道:"不好意思,按照規定,系統隨機分配的號碼是不能重新選擇的。"
他跟工作人員講了好多遍這個號碼給他帶來的影響,可車管所一直都是按照規定來做事的。
多次協商無果后,李先生一怒之下將車管所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銷系統隨機分配的車牌號,并重新給予選號機會。
0 2
案件引發了廣泛關注,許多網友紛紛發表評論:
"這種迷信思想簡直讓人哭笑不得。"
"要是我,我也接受不了這個號碼。"
“車管所也太死板了,就不能人性化點,考慮下車主感受嘛!”
經過一段時間的審理,法院作出了最終判決。
根據《民法典》第八條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既不得違反法律條文,亦不可違背公序良俗。
法院認為,車牌號的吉兇與否,源自其個人的主觀認知與傳統觀念,沒有科學依據支持,也無法作為“公序良俗”判斷標準,并不構成法律上的合理訴求。
李先生以此為由主張重新選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合同或行政規定的履行問題。
當前的機動車車牌號選號系統是全國統一的技術規范,180秒的時間限制和隨機分配規則都經過嚴格審批,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工作人員也事先告知了操作流程和時限要求,履行了告知義務。
車管部門嚴格執行規定,不存在違法或不當行為。
李先生在選號前未對規則提出異議,并參與了選號過程,這一行為在法律上可視為默示接受。
最終,法院駁回了陳先生的訴訟請求。
0 3
這一判決結果也給廣大車主提了個醒,在面對車牌選號等類似情況時,一定要遵守相關規則和程序,謹慎把握時間,避免因為猶豫不決而陷入不必要的困境。
也要理性看待車牌號碼等事物,不要過分迷信諧音等說法。
同時,法律的核心在于維護社會公平和秩序,而非迎合個別人的文化偏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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